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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

《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26年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面向芗城市区招生工作的通知》两份通知的解读回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一起来看

《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26年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面向芗城市区招生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6月30日,《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26年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面向芗城市区招生工作的通知》(漳教规〔2026〕3号)发布,现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解读如下:

问:今年小升初漳州一中芝山校区招生范围是六个街道还是八个街道?

答:今年起,芝山、石亭街道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纳入市区统一招生,即与市区六个街道户籍学生同步参加漳州一中芝山校区摇号招生,采用“填报志愿+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摇号录取。

另外,漳州二中和漳州一中分校(漳州七中)分别提供25、35个学位面向芝山、石亭两个街道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摇号招生,采用“填报志愿+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摇号录取。

芗城区芝山、石亭街道办事处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未被市直公办中学录取的学生,由芗城区属公办初中按施教区范围招生。

问:芗城区六个街道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小升初什么时候开始填报志愿和摇号?

答:芗城区六个街道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小升初,于7月14日00:00—16日18:00,通过手机登录闽政通APP—首页“教育入学一件事”—选择“漳州市”—初中报名—市直—进行志愿填报,或通过电脑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www.fujian.gov.cn)—办事服务—网上办事大厅—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后续流程同上。第一批次(漳州一中芝山校区、漳州一中碧湖校区)于7月21日摇取随机号,7月25日摇取中签号;第四批次(多校划片)于8月5日摇取随机号,8月9日摇取中签号。

问: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参加漳州一中和市直多校划片摇号有什么要求?

答:2025年起,持有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的回漳生和转入芗城区六个街道小学就读的插班生(学籍未满二年的应届毕业生)“小升初”摇号资格,均须提供学生直系亲属有效不动产权证,方可具备参与漳州一中和市直多校划片摇号资格;未提供有效不动产权证的,不具备参与漳州一中和市直多校划片摇号资格,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市直公办中学就读。若市直公办中学学位不足,芗城区六个街道溢出生源,由芗城区教育局妥善安排到区属公办中学就读。

问:芗城区芝山、石亭街道办事处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参加漳州一中芝山校区摇号有什么要求?

答:2025年起,持有两个街道户籍的回乡生和转入两个街道小学就读的插班生(学籍未满二年的应届毕业生)“小升初”摇号资格,均须提供学生直系亲属有效不动产权证,方可具备参与漳州一中芝山校区摇号资格;未提供有效不动产权证的,不具备参与漳州一中芝山校区摇号资格,由芗城区教育局招生入学。

问:今年市直公办初中摇号规则是否有改变?

答:今年市直公办初中摇号规则继续沿用往年摇号规则,在市直公办中学初一年级招生的第一和第四批次中,每批次所有学校志愿(含第一、第二及第三志愿)共用一组随机号和一个起始签号进行摇号。

第一志愿中签号:起始签号及后面有选择该校为第一志愿的随机号为中签号,未选择该校为第一志愿的随机号跳过,直到完成招生计划数截止。第二志愿中签号:如填报第一志愿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在起始签号及后面有选择该校第二志愿的随机号为中签号,已被第一志愿录取和未选择该校第二志愿的随机号跳过,直到完成招生计划数截止。如需摇取第三志愿,以此类推。

问:市直公办小学一年级如何报名?

答:市直公办小学(漳州实小胜利校区、漳州实小腾飞校区、龙师附小)一年级报名,于7月19日00:00—21日18:00,通过手机登录闽政通APP—首页“教育入学一件事”—选择“漳州市”—小学报名—市直—选择对应报名业务,或通过电脑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www.fujian.gov.cn)—办事服务—网上办事大厅—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后续流程同上。无法顺利报名者,携带户口簿、不动产权证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26日—27日上班时间到施教区小学进行现场报名。漳州实小胜利校区施教区生源统一到漳州实小腾飞校区报名。

《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漳州市教育局于2026年6月30日印发《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漳教规〔2026〕2号),现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解读如下:

问:漳州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小升初”什么时候可以开始填报志愿?

答:7月14日00:00—16日18:00,申请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家长可通过手机登录闽政通APP—首页“教育入学一件事”—选择“漳州市”—初中报名—市直或所属县区—进行志愿填报,或通过电脑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www.fujian.gov.cn)—办事服务—网上办事大厅—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进行填报志愿。

问:漳州八中(漳州第一外国语学校)外语类招生范围是六个街道还是八个街道?

答:漳州八中(漳州第一外国语学校)外国语类招生,面向芗城区八个街道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招生,芗城区八个街道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按语言类专业素质测试结果进行录取。

问:芗城、龙文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升初直升怎么录取?

答:面向全区电脑随机派位招生的市属公办初中校,符合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都可以填报,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结束后,芗城、龙文区属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直升生方可录取。参加直升的学生实行网上填报、网上录取。

问:市直民办学校小升初直升有什么要求?

答:市直民办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应届毕业生(须有本校正式学籍三年及以上),根据学生和家长意愿可直升本校初中部。参加直升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前向本校教务处(或招生办)报名,放弃直升的学生家长需到学校签放弃直升承诺书,学校对符合要求且自愿直升的学生名单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名单报送市教育局,经审核后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录取。

问:今年体育或艺术类专门学校、外国语学校招生范围有没有调整?

答:漳州八中初一年级外语类面向芗城区八个街道招生。漳州艺术实验学校初一年级艺术类、漳州市竹林中等体育运动学校初一年级体育类、漳州外国语学校初一年级外语类可面向中心城区招生(中心城区指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区、长泰区、漳州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等七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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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26年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面向芗城市区招生工作的通知

漳教规〔2026〕3号

芗城区、龙文区教育局,市直各公办中小学:

根据《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漳教规〔2026〕2号),为做好2026年秋季市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面向芗城区六个街道[东铺头、通北、巷口、西桥(划归高新区除外)、新桥、南坑街道,下同]及芝山、石亭街道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直公办初中一年级

(一)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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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对象及录取办法

采用“填报志愿+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若填报志愿人数未超过该志愿的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若填报志愿人数超出该志愿的招生计划,则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按语言类专业素质测试结果进行录取:漳州市第八中学外国语类,芗城区八个街道户籍学生均可报名,具体方案另行发布。

1.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学生(含回漳生)

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持户口簿及复印件在毕业校进行申请登记报名(落户截止时间为当年5月1日),回漳生报名办法已另行发布。

(1)漳州第一中学芝山校区、碧湖校区录取办法:符合条件的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学生均可报名,采用“填报志愿+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2)其他公办初中录取办法:根据毕业小学所属学区块填报志愿(毕业小学未纳入“多校划片”的,则根据户籍地址对应公办小学所属学区块填报志愿)。采用“多校划片”“填报志愿+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多校划片”学区块划分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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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学区块内小学毕业生总数超出学区块内初中招生计划总数,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剩余学位的其他学区块初中校就读。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未参与摇号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市直公办中学就读。若市直公办中学学位不足,超额生源由芗城区教育局妥善安排到区属公办中学就读。

2.芗城区芝山、石亭街道办事处户籍学生(含回乡生)

芗城区芝山、石亭街道办事处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持户口簿及复印件在毕业校进行申请登记报名(落户截止时间为当年5月1日),回乡生报名办法芗城区教育局已另行发布。

(1)漳州第一中学芝山校区录取办法:符合条件的芗城区芝山、石亭街道办事处户籍学生均可报名,与芗城区六个街道户籍学生合并,统一采用“填报志愿+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2)漳州二中、漳州七中录取办法:符合条件的芗城区芝山、石亭街道办事处户籍学生均可报名,漳州二中面向芝山、石亭街道办事处户籍学生招生25人,漳州七中面向芗城区芝山、石亭街道办事处户籍学生招生35人。采用“填报志愿+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具体录取工作由芗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芗城区芝山、石亭街道办事处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未被市直公办中学录取的学生,由芗城区属公办初中按施教区范围招生,具体方案另行发布。

以上市直公办中学“小升初”报名须知及摇号资格认定等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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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芗城区六个街道公办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

芗城区六个街道公办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持父(母)在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辖区的居住证等材料在毕业小学申请登记报名。根据《芗城市区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市区公办初中积分入学办法》进行“多校划片”、“填报志愿+积分”录取(片区初中校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根据积分录取完第一志愿填报本校的学生后,再录取第二志愿填报本校的学生)。

市直公办初中招收随迁子女遵循“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招生原则,未被市直公办初中录取的随迁子女由芗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或选择回原籍就读。

4.港澳台侨学生报名登记和录取办法

港澳台侨学生持“通行证”、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在毕业小学申请登记报名,港澳台侨学生录取办法参照芗城区六个街道户籍生。

5.征地协议生报名登记和录取办法

征地协议生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并根据协议内容自行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漳州市第三中学、漳州市华侨中学征地协议生由龙文区教育局审核报送,漳州市第八中学、漳州市玉兰学校征地协议生由芗城区教育局审核报送。

6.优抚对象申请入学和录取办法

优抚对象包括烈士、现役军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及一至四级残疾的公安民警、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台胞子女等。按规定向漳州军分区、市台办等相关部门提交申请表(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

符合电脑随机派位要求的优抚对象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录取。根据学位情况和优待政策有关规定安排学校就读,经学校所属教育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录取。

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教育优待政策要求审核后,于7月29日—31日将申请表(附件3)、汇总表(附件4)及佐证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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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程安排

具体招生日程安排见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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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事项

1.同一学生父母合法生育的多子女中,弟弟(妹妹)在符合市直公办中学初一年级招生条件下,如有哥哥(姐姐)在市直公办中学就读,可依家长意愿,选择哥哥(姐姐)或者弟弟(妹妹)就读的其中一所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2.优抚对象单列招生计划以实际招生数为准。

3.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校,原则上不接收转学学生。

二、市直公办小学一年级

市直公办小学:漳州市实验小学腾飞校区、胜利校区,龙溪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一)招生原则

遵循“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施教区招生。

(二)招生计划

根据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及师资情况、符合条件人数制定招生计划,详见各校招生简章。

(三)招生对象

招收符合政策条件,且年满6周岁的儿童,即:2020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儿童。具体如下:

1.施教区内生源

(1)报名要求

遵循“人户一致”的原则,同一房产六年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就读(同一学生家长合法生育的多子女除外)。

A:适龄儿童的父(母)有施教区内住宅房产(其房产份额占比达50%以上,不含50%)并实际居住,家长须提供:①户口簿;②不动产权佐证材料。

B: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施教区内住宅房产(其房产份额占比达50%以上,不含50%)且实际居住,家长须提供:①适龄儿童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的户口簿;②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的不动产权佐证材料;③适龄儿童和父母在市区(指芗城区、龙文区,下同)无房产证明。

C:适龄儿童和父母在市区无房产,且租住市管公房住宅或单位未完成房改住宅,家长须提供:①适龄儿童出生落户就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②市管公房租赁合同;③适龄儿童和父母三方在市区无其它房产证明。

“不动产权佐证材料”指商品住房规划用途为“住宅”的商品住房产权证,或提供以下其一:①购房发票和经备案的购房合同;②贷款抵押合同和购房发票;③集体土地所有证。

报名时所提供的房产与其他非适龄儿童直系亲属共有的,其房产份额占比须达该住宅产权50%(不含)以上。户籍和房产相关材料须在网络报名前取得。

(2)报名途径

7月19日00:00—21日18:00通过手机登录闽政通APP—首页“教育入学一件事”—选择“漳州市”—小学报名—市直—选择对应报名业务,或通过电脑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www.fujian.gov.cn)—办事服务—网上办事大厅—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后续流程同上。无法顺利报名者,携带户口簿、不动产权证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26日—27日到施教区小学进行现场报名。

2.港澳台侨学生

在施教区内拥有房产并实际居住的港澳台侨学生,可携相关材料于7月26日—27日到相应的市直公办小学申请就读。

3.优抚对象申请入学和录取办法

优抚对象包括烈士、现役军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及一至四级残疾的公安民警、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台胞子女等。按规定向漳州军分区、市台办等相关部门提交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教育优待政策要求审核后,于7月29日—31日将申请表(附件3)、汇总表(附件4)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复核。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根据学位情况和优待政策有关规定安排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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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生日程

7月19日—21日,学生网络报名;

7月22日—25日,学校审核报名信息;

7月26—27日,学校现场补报名;

7月28日—29日,学校间交换互审;

8月9日前,复核报名信息;

8月20日,学校现场补报名;

8月下旬,学校公布新生名单。

(五)其他事项

1.学校须对学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做好“实际居住情况”和“此地址六年内无其他适龄儿童就读”核查工作。

2.具备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向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延缓儿童入学当年若遇学位已满,由芗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区属学校就读。

3.同一学生父母合法生育的多子女中,弟弟(妹妹)在符合该校施教区招生条件下,若遇施教区生源溢出,如有哥哥(姐姐)在该校就读的,可依家长意愿,优先安排入读其哥哥(姐姐)就读的学校。

4.优抚对象招生计划以实际招生数为准。

5.芗城区教育局要对市直公办小学招生范围之外的生源(含随迁子女),做好接收和安置工作。

6.认真组织实施“零起点”教学。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遵照课程标准,科学合理安排课堂教学,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从最基础、最简单的内容开始,循序渐进,要充分认识并尊重儿童个体发展的差异性和多样性。以“慢”节奏、“趣”引导、“细”习惯、“多”鼓励等方式切实做好幼小科学衔接。

三、关于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做好施教区范围内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入学工作,严格执行《残疾人教育条例》《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市属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详见《漳州市阳光学校2026年秋季招生简章》。

四、组织实施

(一)为确保市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健全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漳州市教育局成立市直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从严查处违规招生行为。

(二)本通知由漳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

附件:1.“多校划片”学区块划分

2.2025年起漳州市直公办中学“小升初”报名须知(2024年4月30日发布)

3.2026年漳州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优抚对象申请表

4.2026年漳州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优抚对象汇总表

5.2026年漳州市直公办中学初一年级招生日程表

漳州市教育局

2026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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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漳教规〔2026〕2号

各县(区)教育局,漳州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教育部门,各市属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教基〔2026〕12号)有关要求,现就漳州市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义务教育“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各县(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上级有关招生入学工作要求落实到位。要科学统筹教育资源,实现区域学位动态调整和余缺调配,随迁子女学位按流入县区政策落实,切实做好学位供给保障工作。

(二)持续规范有序招生。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免试就近入学,科学合理划定学校招生片区。严禁以面试、夏令营、录取协议等方式选拔学生、变相招生,严禁违规提前或者跨批次招生。继续落实规范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即同一平台、同时报名、同种录取方式(电脑随机派位或划片就近入学)。

(三)从严管控特定类型招生。全市中小学各类人才培养改革试点等特定类型招生实行市级统筹管理,从严从紧控制招生学校数量、计划规模及招生范围。义务教育阶段特定类型招生实行市级审查、省级审批制度,严禁任何县(区)、学校未经上级批准,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创新人才早期培养项目名义或者其他形式开展、变相开展特定类型招生。

(四)优化招生入学服务。各县(区)教育部门要积极推行“长幼随学”的服务举措,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和区域相关学校学位容量情况,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对多子女家庭可通过规范的入学和转学手续为家长接送子女提供便利,并积极探索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幼儿园,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县(区)制定。

二、招生范围

全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都须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由当地教育部门科学确定招生范围。漳州八中(漳州第一外国语学校)初一年级外语类面向芗城区八个街道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应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地县(区)学生入学需求。漳州艺术实验学校初一年级艺术类、漳州市竹林中等体育运动学校初一年级体育类、漳州外国语学校初一年级外语类可面向中心城区招生(中心城区指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区、长泰区、漳州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等七个区)。

三、招生计划

各县(区)教育部门要根据本辖区内学位供给情况,结合学校实际的办学条件,统筹编制并下达所属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一)市属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由市教育局下达招生计划(见附件1)。市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停止招收小学一年级学生。市属民办学校除九年一贯制学校符合条件的小升初直升对象、符合条件的本校教师子女、征地协议生和漳州艺术实验学校艺术类招生外,停止招收初一年级学生。

(二)其他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由其所在地的县(区)教育部门下达招生计划。体育类专门学校、外国语学校特殊类型和小升初直升招生计划由芗城区、龙文区研究确定。

四、招生录取办法

2026年漳州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录取办法具体见附件3。面向全区电脑随机派位招生的市属公办初中校录取结束后,芗城、龙文区属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直升生方可录取,直升生实行网上填报、网上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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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优抚对象

依法依规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教育优待政策,全面实行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制度。优抚对象包括烈士、现役军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及一至四级残疾的公安民警子女、军人、消防救援人员;符合条件的台胞子女等。严格控制优待范围,不得擅自突破政策规定。

以上优抚对象原则上适用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符合电脑随机派位要求的学生都必须先参加网上报名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经学校所属教育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录取,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录取。

六、港澳侨及外籍学生

(一)符合条件的港澳侨学生,按所在地属地管理,依照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入学。

(二)符合条件的外籍学生,按所在地属地管理,依照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到具有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就读。

七、规范招生行为

(一)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各县(区)要推进户籍、房产、居住证、社保、学籍等信息互通共享,优化报名、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流程;持续提升线下办理服务水平,做到一个清单告知、一套表格填写、一个场所提交,实现“只进一门”、“只跑一次”。

(二)加强新生学籍建档工作。经市教育局或审批地县级教育部门审核录取的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录取名单,作为学校新生学籍建档或接续的依据,否则,不得建立或接续学生学籍档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规定招收的优抚对象计入学籍数,未完成招生计划不再进行转学补足学籍数,各民办中小学不得招收集团内学校交流生。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和监控,严格按规定做好学籍录入、接转、接续等工作,确保“人籍一致、籍随人走”。

(三)严格遵从日程安排。各县(区)教育部门应严格按照《2026年漳州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安排表》(见附件4),规范有序地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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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格审核把关。对照市属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本校教师子女、征地协议生条件,严格审核把关,严禁弄虚作假。

(五)推行新生均衡编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实行均衡编班,均衡资源配置,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分班考试,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

(六)规范特定类型招生。各类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验项目以及外语、体育、艺术、小语种等特定类型招生,须报送市教育局审查,经省厅审批后方能开展。各县(区)不得自行批准学校开展特定类型招生,要全面清理未经审查审批的特定类型招生项目。外语、体育、艺术类项目可以在小升初招生中开展语言、体育、艺术方面的兴趣潜质素养考察,不能开展其他文化科目测试。

八、巩固控辍保学成果

各县(区)要落实县级主体责任,坚持和完善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共同参与的控辍保学联控联保责任机制,指导完善“一县一策”“一校一案”控辍保学方案。组织小学、初中共同做好“小升初”毕业学生去向跟踪摸底,特别是随迁外出学生的升学去向和真实就读情况,摸清工作底数,建立适龄儿童(含随迁子女)、疑似辍学学生、辍学学生的“三本台账”。落实“学校一月一报告、县级一季度一复核”常态化工作报告机制,并及时报送属地乡镇政府。重点关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留守儿童、随迁子女、涉案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学生,加强适龄儿童入学督促,严防学生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造成事实辍学,确保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

九、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各县(区)教育部门要根据省、市两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科学制定招生入学工作办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县(区)政府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区)教育部门必须于2026年7月7日前将辖区内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加盖公章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各县(区)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协调机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加强风险评估和处置应对,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继续推进“阳光招生”,各县(区)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通过主流媒体、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主动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公布招生服务电话和监督电话,接受咨询和监督。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对县教育督导评价体系和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辖区内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三)各县(区)教育部门要严格落实福建省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2026年版)规定,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切实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态。业务咨询和违规招生举报电话详见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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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事项

自《关于2024年漳州市中考中招报名工作的通知》印发之日(即2024年4月9日)起,通过公共户、集体户、租房户、近亲属和亲友投靠户等方式把学生户口迁入芗城区的均属芗城区考生。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

附件:1.2026年漳州市属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2.2026年漳州市民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回乡生)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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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6年漳州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录取办法

4.2026年漳州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安排表

5.各县(区)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及违规举报电话

漳州市教育局

2026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漳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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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漳州楼市情报 整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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