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2日电 (记者欧阳易佳)水土保持是江河保护治理的根本措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水土保持法修订实施以来,水土保持这项工作发生了哪些变化?在水利部今日举办的媒体见面会上,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原副主任姜德文回答人民网记者提问时说:“近些年,数千条生态清洁小流域的建设,使众多的乡村实现了山清、水净、村美、民富。小流域综合治理积累的丰富理论和实践,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提供了扎实基础和广泛案例。”

姜德文介绍,水土保持法修订实施以来,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水土保持规划体系。比如,各省、市、县依法制定了本地区的水土保持中长期规划,落实了地方政府的水土保持目标责任,确保了一张蓝图一任接一任持续推进和实施。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编制了流域水土保持规划,系统指导江河保护与治理。

“过去都是靠人去现场查看,费时费力,漏洞多,死角多,现在已经实现了卫星遥感覆盖全国的天眼查看。”姜德文说,“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问题得到有效管控,对生产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状况以及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实现了监控和管理。”

姜德文介绍,通过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社会资本也积极投入治理与开发,持续推动了全国水土流失治理水平的提升,特别是在大江大河上中游、东北黑土区、西南岩溶区、南水北调水源区、三峡库区等水土流失重点区域取得治理成效。黄河中上游因水土流失造成的入黄泥沙明显减少,是历史性的成就。

姜德文表示,水土流失状况的监测、诊断有了一整套技术保障,建立了覆盖全国各个类型区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对全国水土流失消长变化情况、水土保持治理成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控状况等开展监测,为国家制定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实习生冯蕾对此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