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以后,还能不能继续工作?
过去,这个问题的答案很现实:当然能干,但很多时候只能“自己担风险”。
7月1日起,《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正式施行。
这是我国首次针对超龄劳动者出台专门规章,重点保障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和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
这份新规关注的,是一个规模庞大的群体——全国约8700万至1.2亿的超龄劳动者,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银发打工族”。
他们活跃在保安、保洁、家政、环卫、建筑、餐饮等行业,是很多城市正常运转背后的重要力量。
但长期以来,他们一直处在法律的灰色地带。
按照过去的司法实践,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很多劳动关系会被认定为劳务关系。
这意味着,一旦发生工伤、欠薪或者纠纷,维权往往比普通劳动者更加困难。
问题是现在很多老人是在干着和普通员工一样的工作,却享受不到相应的保障。
这次新规最大的意义,就是给这群人划出了一条清晰的保护线。
最硬核的变化有四个。
第一,工伤必须兜底。用人单位需要为符合条件的超龄劳动者单独缴纳工伤保险,“工伤自负”“出了事自己负责”等免责条款不再有效。
第二,工资不能随意打折。超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原则上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老人价”“友情价”没有了制度空间。
第三,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确需加班的,也应依法支付加班报酬。
第四,维权有了专属通道。涉及工资、休假、安全和工伤等基本权益争议,可以依法通过劳动争议处理机制解决。
这些规定看上去是法律条文,但其实就是一句话:
退休以后继续工作,不再意味着自动放弃基本劳动权益。
更值得关注的是,新规背后释放出的两个深层信号。
第一个信号,退休后再就业成常态。
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经超过3.2亿。与此同时,渐进式延迟退休改革已经启动,达到退休年龄后继续工作的劳动者越来越多。
这并不是中国独有的现象。
在很多发达国家,60多岁仍然工作的老人已经越来越普遍。
随着人均寿命延长、健康状况改善,“退而不休”正在成为全球劳动力市场的新趋势。
第二个信号,是养老逻辑正在发生变化。
过去,我们理解的退休,是工作结束、进入被赡养阶段;未来,越来越多人可能会经历一种新的状态:领取养老金,同时继续工作,通过劳动获得额外收入和社会参与感。
60岁以后还能不能工作,正逐渐从一种个人选择,变成一种社会资源。
“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此次新规,正是这一趋势的重要制度配套。
对于普通家庭来说,也许现在就需要重新思考“退休”这件事。
因为当人口老龄化不断加深、寿命越来越长,真正的退休,不一定意味着退出社会。
它更可能是换一种身份,继续创造价值,也继续拥有被制度保护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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