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及衡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为扎实做好年度防空警报统一试鸣工作,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检验防空警报系统性能,确保在战时防空、平时防灾时有效传递和发放警报信号,结合安平县实际,拟于近期实施防空警报试鸣。现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6年7月7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23分。

二、试鸣范围

在县主城区范围内统一组织防空警报试鸣。

三、试鸣方式

10:00:发放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周期3分钟);

10:10:发放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周期3分钟);

10:20:发放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群众闻声勿惊,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并注意对三种防空警报音响格式的识别。

特此通告!

安平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30日

来源:安平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