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及衡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为扎实做好年度防空警报统一试鸣工作,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检验防空警报系统性能,确保在战时防空、平时防灾时有效传递和发放警报信号,结合安平县实际,拟于近期实施防空警报试鸣。现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6年7月7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23分。
二、试鸣范围
在县主城区范围内统一组织防空警报试鸣。
三、试鸣方式
10:00:发放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周期3分钟);
10:10:发放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周期3分钟);
10:20:发放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群众闻声勿惊,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并注意对三种防空警报音响格式的识别。
特此通告!
安平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30日
来源:安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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