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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符合招生片区户籍、房产条件的适龄儿童。

招生范围

大名府路以南至西门外大街,元城街以西至平安大街。

报名条件

户籍迁入、房产确权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之前,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可报名。

报名时间

2026年7月8日8:30-- 7月12日17:30

报名方式

一是通过微信关注“邯郸招生”公众号,点击“招生报名”菜单进入系统。

二是电脑浏览器打开 https://zs.hdjy.net.cn,访问“邯郸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以上报名方式数据互通,不需重复报名。

报名流程

平台报名:“邯郸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提供两种报名方式,一种是通过手机微信公众号报名,另一种是通过电脑端网页报名,两种报名方式数据互通,不需重复报名。

手机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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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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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陆https://zs.hdjy.net.cn 访问“邯郸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选择大名县报名端。报名方式数据互通,不需重复报名。

请家长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平台,进入大名县报名端后,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选择“选择拟报名学校入口”(此端口适用监护人知晓孩子符合我校招生要求,找到“大名县第四实验小学”,点击“我要报名”)并按提示逐步选择上传端口,上传户籍、房产相关信息(注意:办证时间截止到6月30日)。

注意事项

1.一个身份证号只能申报一所学校,不允许重复报名;符合划片招生政策的,按照划片招生范围选择报名学校。报名顺序与入学先后次序无关,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机会均等。

2.同一家庭子女长幼随学。2026 年秋季入学继续实行“长幼随学”便民举措。在学位允许前提下,遵循自愿申请原则,安排同一家庭多子女同校就读,但不得因此择校。如一方就读是民办学校,可选择转回片内公办学校与另一方同校就读。

3.因故超龄报名就读一年级的儿童,需要在7月8日前在对应片区小学登记身份信息,方可在服务平台上报名。

4.报名期间,我校设立报名咨询电话和现场咨询点,进行报名咨询、指导、帮助工作。对留守儿童、不方便上网、特殊家庭学生,家长可在报名服务点,由工作人员帮助完成报名。

5.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报名的,请及时电话咨询学校或去学校报名点咨询;错过报名时间的,到报名学校先登记,由县教体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调剂安排

6.报名完成后,请仔细核对填报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发现信息有误的,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对原填报的信息进行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所上传的信息不能再作修改。报名结束后,进入审验证件阶段;家长要及时关注平台审核信息。

7.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保证所提交入学材料的真实性。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入户核查,发现弄虚作假、伪造证件等干扰招生秩序行为的,取消其子女报名资格,同时从严追责。

提交材料

按照邯郸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政策,所有必要的入学资料,如户籍迁入、购房网签合同或不动产证等取得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

1.学生及监护人有片区内户籍的(其中: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其父或母户口至少一方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需上传:①户口本首页、父母户口页、儿童户口页;②出生证明。

2.监护人有片区内商品房的。

需上传:①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网签合同(三选一);②户口本首页、父母户口页、儿童户口页;③出生证明。

3.监护人所属商品房无网签购房合同或不动产证,但实际入住的。

需上传:①购房缴费收据、纸质购房合同(二手房需提供付款银行流水、双方或三方中介协议);②户口本首页、父母户口页、儿童户口页;③出生证明。④水电费缴费凭证(近3个月)、物业收费票据等居住佐证材料。

4.监护人所属商品房无网签购房合同或不动产证,且属于未入住的新建房。

需上传:①购房缴费收据、转账记录或贷款合同;②户口本首页、父母户口页、儿童户口页;③出生证明。

5.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且学生监护人名下无房产并与父母共同居住的(或监护人为独生子女的)。

需提供:①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网签合同(三选一);②父母双方监护人无房产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明;③户口本首页、父母户口页、儿童户口页;④出生证明。

另外,房产属于上方第3类情况的,需同时提供:①购房缴费收据、纸质购房合同(二手房需提供付款银行流水、双方或三方中介协议);②水电费缴费凭证(近3个月)、物业收费票据等居住佐证材料。

招生期间,我校将设立报名咨询点,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安排专人负责接受家长对报名政策的咨询,对留守儿童、不方便上网、特殊家庭等学生及家长,负责帮助家长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温馨提示:如果您对报名流程、材料准备有疑问,欢迎携带户口本、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前往我校报名咨询点,我们的老师会一对一为您解答,帮您顺利完成报名!

招生电话:

13722489814 13131008541

现场咨询点:

第四实验小学(兴大街南段路西 )

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1.资助范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寄宿生资助经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现行资助标准:小学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625元。

3.申请时间:每学期初(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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