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房地产业(开发)协会,各会员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第十二届(2025-2027年度)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广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国房协〔2026〕8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第十二届广厦奖初评和推荐工作,并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项目包括商品住宅、城市更新住宅项目、保障性住房、集中建设的新农村住宅等。
二、申报条件
广厦奖初评和推荐工作在省房协会员单位中开展,企业自愿申报。
广厦奖申报主体应为房地产开发建设实施单位,具备有效房地产开发资质。参建单位的资料由开发单位统一汇总申报。
评选项目要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备案,完整交付,使用一年及以上;
候选项目应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通过规划主管部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之后、竣工验收之前申报。
三、申报方式
1.申报项目向项目所在市级房协(开协)申报,联系方式见附件3。
2.“广厦奖”评选办法、评审指标及计分标准、广厦奖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资料可在中房网(www.fangchan.com)“广厦奖”专区查询。
3.经市级房协推荐申报项目,应提交完整电子资料,发送至省房协邮箱。
四、申报时间
1.评选项目:省房协根据企业申报情况组织初评、择优推荐。第十二届广厦奖分两次推荐,第一次推荐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31日,第二次推荐截止日期为2027年5月30日。
2.候选项目:企业可随时向项目所在地申报,经省市房协联合初评,向“广厦奖”办公室推荐。
五、其他事项
1.“广厦奖”评选坚持公益性原则,不收取费用,请各市级协会认真组织本地开发企业积极参与“广厦奖”评选活动,协助省房协做好评选项目推荐和候选项目培育及宣传工作。
2.各会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国家“广厦奖”评选活动的重大意义,应积极创建“广厦奖”,进一步提高产品综合品质,用“广厦奖”标准建设好、管理好每个项目,力争将整体水平再提升。
3.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湖北省房地产业协会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建设大厦A座1102
联系人:盛婷
电 话:027-68873327 15927184617(同微信)
邮 箱:hbsfdcyxh@126.com
附件:
1.关于开展第十二届2025-2027年度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广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2.关于印发《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广厦奖评选办法2026年修订稿》《评选指标及计分标准》的通知.pdf
3.市级房协联系方式.doc
湖北省房地产业协会
2026年7月13日
关于做好第十二届2025-2027年度广厦奖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运 营:襄阳房协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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