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上观新闻)

本周,2026高考各批次招生相继开始录取。考入外省市高校要不要迁户口、纸质档案怎样转到高校、团组织关系怎么办?一起来看——

关于户籍

根据上海市教委规定,被外省市普通高校录取的上海生源考生,入学后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户口需要迁往外省市普通高校的,毕业后户口可以迁回并回沪就业,按当年就业政策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届时,毕业生凭有效期内的“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拟迁入地“居民户口簿”或自有(包括直系亲属)房屋产权证(原迁出地址与拟迁入地址不一致的,需提交原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理“迁沪落户确认单”和“落户证明信”手续。

关于纸质档案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2026年录取考生原则上于8月27日前办理纸质档案转递手续,具体办理时间以各区招考机构公布为准。

考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区招考机构或毕业学校办理纸质档案的提取或转递手续(非上海应届高中毕业生到区招考机构,上海学籍应届生到毕业学校)。

考生毕业学校经核对无误,并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将密封好的纸质档案交与考生(仅限上海学籍应届生),由考生本人将纸质档案在规定时间交至录取高校;非上海应届高中毕业生凭区招考机构开具的调档证明至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纸质档案的转递手续。

纸质档案属个人重要资料,不得擅自启封、拆阅。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关于团组织关系

根据《“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录取学校团组织最晚应于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建立新生所属团组织,及时将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入。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录取学校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可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出。

团员本人应主动配合团组织开展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线下组织关系转接和档案转递手续,防止档案遗失。转接后按照团章规定履行团员义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

如团员未升学,组织关系可转至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原就读学校也可保留团员组织关系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校级或院级团委建立台账,编入“X届毕业生团支部”集中管理,符合条件的及时转出。

关于医保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发〔2008〕119号)的有关精神,凡被外省市普通高校录取的上海生源考生,应按照自愿原则和当地的缴费规定,通过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待遇。

关于助学贷款

凡被外省市普通高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上海生源考生,可根据上海市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的相关规定,通过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申请上海市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并且享受相应的政府贴息。贷款额度与贴息标准参照上海市普通高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关于就业信息服务

被外省市普通高校录取的上海生源考生在毕业前一学期内,可登录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www.firstjob.shec.edu.cn)学生激活平台,获得相应的就业信息服务。

文字:曹轶姗

编辑:曹轶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