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线索,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执行悬赏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现本院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裴帅、王亚明、李宝福、张谦、张志红、山西五二五储运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晋沣源实业有限公司发布悬赏公告。
悬赏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裴帅
身份证号:1404************17
住 所 地:山西省长治市沁县册村镇新住村224号
执行案号:(2024)晋0702执1388号
执行标的:523000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及领取条件: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裴帅下落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找到被执行人裴帅并实际控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①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②被执行人履行部分义务③双方达成和解④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奖励举报者人民币1000元。
悬赏期限:公告发出后一年内
联系人:张法官0354-3302301
联系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东街2号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悬赏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王亚明
身份证号:1424************1X
住 所 地: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南政乡王家庄村南护埝街51号
执行案号:(2026)晋0702执恢221号
执行标的:3000万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及领取条件: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王亚明下落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找到被执行人王亚明并实际控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①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②被执行人履行部分义务③双方达成和解④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奖励举报者人民币10000元。
悬赏期限:公告发出后一年内
联系人:张法官0354-3302301
联系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东街2号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悬赏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李宝福
身份证号:1424************3X
住 所 地: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世界知音小区F4-603
执行案号:(2026)晋0702执323号
执行标的:80000元
悬赏金额及领取条件: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李宝福下落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找到被执行人李宝福并实际控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①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②被执行人部分义务③双方达成和解④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奖励举报者人民币2000元。
悬赏期限:公告发出后一年内
联系人:张法官0354-3302301
联系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东街2号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悬赏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张谦
身份证号:1426************56
住 所 地: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乌金山镇河口村岳亭底2号
执行案号:(2025)晋0702执3875号
执行标的:50000元
悬赏金额及领取条件: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张谦下落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找到被执行人张谦并实际控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①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②被执行人履行部分义务③双方达成和解④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奖励举报者人民币1000元。
悬赏期限:公告发出后一年内
联系人:张法官0354-3302301
联系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东街2号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悬赏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张志红
身份证号:1424************19
住 所 地:山西省晋中市乌金山镇南砖井村杨家街6号
执行案号:(2026)晋0702执1688号
执行标的:37500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及领取条件: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张志红下落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找到被执行人张志红并实际控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①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②被执行人履行部分义务③双方达成和解④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奖励举报者人民币1000元。
悬赏期限:公告发出后一年内
联系人:张法官0354-3302301
联系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东街2号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悬赏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山西五二五储运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700790248421T
住 所 地: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新生东街14号
执行案号:(2026)晋0702执323号
执行标的:80000元
悬赏金额及领取条件: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山西五二五储运有限责任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执行款的2%支付赏金。
悬赏期限:公告发出后一年内
联系人:张法官0354-3302301
联系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东街2号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悬赏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内蒙古晋沣源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7MA7MYPJL6J
住 所 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金辉大厦11楼
执行案号:(2026)晋0702执恢221号
执行标的:3000万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及领取条件: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内蒙古晋沣源实业有限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执行款的0.1%支付赏金。
悬赏期限:公告发出后一年内
联系人:张法官0354-3302301
联系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东街2号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领取条件
一、若举报线索相同的,以最先举报为准;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悬赏金奖励:
1.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人民法院已经掌握;
2.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已由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申报,或者属于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查封、扣押范围的;
3.举报人举报被悬赏对象下落线索前,被执行人已主动出现的;
4.举报人举报前,案件已执行完毕等结案的;
5.举报人使用非法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取的;
6.依据诚实守信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不应支付悬赏金的其他情形。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相关财产线索的个人(单位)予以保密。
小编:李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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