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以“法典为纲 同心护绿”为主题的第十期环境新闻茶座·生态环境法典专场在山西临汾举办。活动旨在深入学习生态环境法典,交流研讨生态环境法治新闻报道创新路径,为生态环境法典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本期茶座由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中国环境记协网络媒体专业委员会承办,山西华德冶铸有限公司支持。
现将与会嘉宾发言整理刊发。今日刊发实录(5)——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研究课题组成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冀鹏飞的分享。
绿色低碳发展编:
以法治力量引领全面绿色转型
冀鹏飞
2026年3月12日,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8月15日全国生态日施行。法典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价值内核、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理念,不仅是对既有生态环境法律体系的系统性整合,更是对新时代“双碳”目标下绿色低碳发展路径的法治回应。法典为五编制,共计1242条。其中,专设绿色低碳发展编,共4章、114条,在现行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等基础上进行梳理整合,是法典编纂的突出亮点之一,也是中国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引领全球绿色低碳发展法治建设的关键举措。
传统环境立法以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为核心范畴,存在规范领域的局限性,未能将碳排放控制、能源转型与气候应对等绿色低碳发展核心议题纳入调整范围。有鉴于此,绿色低碳发展编独立成编的立法模式具有开创性意义。该编通过“适度法典化”技术整合分散规范,对循环经济等成熟领域的规则予以精细化建构,同时为碳排放权交易等新兴领域预留制度演进空间。这一立法安排不仅回应了“双碳”目标下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需求,更为全球环境法法典化进程提供了兼具包容性与可操作性的“中国范式”,推动环境法实现从“风险防控工具”到“发展赋能载体”的历史性转型。
编纂回顾方面,我国此前虽已制定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30余部生态环境领域单行法律,但相关立法呈现分散化、碎片化特征,碳排放、能源转型、气候适应等领域缺乏专门性立法规范。法典编纂历经草案提请、多轮审议修改,于2026年3月正式通过,将党中央绿色转型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规制体系,系统性填补了绿色低碳发展领域的立法空白。
体系创新方面,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在外部体系层面,突破传统环境立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的二元结构范式,构建“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绿色低碳发展”三位一体的环境治理框架,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制度目标。绿色低碳发展编的内部制度设计遵循“一般规定—循环经济—能源转型—气候变化”的逻辑脉络,形成从生产到消费、从国内治理到国际合作的全链条闭环规制体系。立法采用适度法典化模式,既整合成熟规则,又为碳排放权交易等新兴领域预留制度弹性空间。
重点规范方面,循环经济领域全面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覆盖电器电子、动力电池等重点行业,并首次确立风电光伏退役设备处置、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再生材料认证等专项制度。能源转型板块将节能审查升级为用能与碳排放双评机制,健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制度,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法律框架。应对气候变化领域首次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纳入国内立法,建立碳排放统计核算、产品碳足迹管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和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等制度体系,同时强化适应气候变化的制度供给,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等国际法原则转化为国内法律规范。
法典施行在即,相关市场主体应尽快开展合规性差距评估,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绿色低碳发展编以法治力量护航全面绿色转型,为全球气候治理贡献了独具特色的中国方案。
提供环境新闻线索
环境新闻线索征集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