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是朋友间的“义气”,却成了双双踏入牢狱的导火索。桐梓县一男子容留“朋友”在自己家中吸食毒品,后两人又在“朋友”车内继续吸毒。这起“相互容留”的闹剧,最终以双双获刑收场,令人唏嘘。

案情回顾

2025年8月31日至9月3日,甲某(化名)因在家无聊,联系乙某(化名)三次到遵义某地向他人(另案处理)购买毒品,并三次容留乙某在自己家中吸食毒品。甲某有过多次吸毒前科,应当知道毒品对自身和社会的危害后果,但其仍联系乙某到遵义购买毒品并在家里容留乙某吸食,最终被公安机关查获。

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认为,甲某存在多次吸毒、强制戒毒前科和其他犯罪前科,在短短三、四天内三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已触犯刑法的规定,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大。依法提起公诉后,最终法院以甲某犯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另,乙某在2025年9月3日至9月6日容留甲某在自己小汽车内三次吸食毒品,结合乙某的其他犯罪情节,也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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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提醒

毒品是全人类共同面对的世界性公害。吸食毒品会导致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的严重后果,容留他人吸毒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的极度不负责表现。吸食毒品会产生思维迟钝、精神错乱的现象,一定程度上衍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对他人可能造成被侵害的严重风险。我们要自觉抵制毒品的侵蚀,保证不吸毒、不贩毒、不碰毒,营造全面禁毒的良好氛围,坚决打赢人民禁毒战。

来源;桐梓微检察 供稿丨文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