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刘恪生
7月20日,《自贡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举行。该《条例》将于2026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条例,2026年计划新增1300个城区公共停车位,目前已建成840个,将持续补齐泊位缺口。同时,停车免费时长,将从原有的15分钟延长至30分钟,更加便民惠民。 据悉,《条例》是自贡首部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地方性法规。
为何要出台《条例》?新闻发言人介绍,近5年来,自贡市机动车保有量以年均10%-15%的速度持续增长。截至2025年底,小汽车保有量约34.71万辆,停车位需求约38.2万-45.1万个。
新闻发布会现场
“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城区共有各类停车位16.7万个,其中:公共停车位7.41万个(主要分布在公园、景区、商业集聚区、专业市场及住宅小区周边)。公共停车位占比44.3%。”他说,全市城区人口规模大于50万人,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比仅为0.48,远低于《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51149-2016)确定的1.1-1.3,停车位总量缺口较大。
据了解,《条例》从规划源头、增量供给、空间挖潜多维度破解停车难题。新建住宅、商业、医院、学校等项目严格配建足额停车位,同步规划建设非机动车泊位,配建不足不予验收。持续扩充公共停车资源,2023-2025年分别新增城区公共停车位1320个、2250 个、1483个。利用闲置地块、桥下空间、道路边角建设小型临时公共停车场。同步完善无障碍停车泊位,兼顾老人、残障人士出行需求。同时统筹静态交通与慢行系统,统筹布局停车场、盲道、人行过街设施,系统性缓解城区停车供给不足痛点。
新规对对停车收费管理如何规范?根据《条例》,机动车公共停车场车辆停放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形式。政府投资建设的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收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由经营管理者根据市场情况依法确定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等特殊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收取停车服务费。
不仅如此,未来自贡还将打造智慧化城市停车信息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届时,该系统将室内外停车场全面纳入智慧停车云平台,打造停车一张网,为市民提供一键找空位,精准导航、无感支付等便捷停车服务,同时可进行车主管理,配置优惠券、钱包充值等车主营销活动,也能给车主提供车位查找、路线导航、停车缴费、月卡办理、自助开票等智慧停车服务。平台满足第三方对接服务,实现数据共享,通过第三方开放协议或授权协议进行对接,可整合充电桩、诱导屏、视频监控等资源,为车主提供便捷、多元化的停车、充电等服务。
同时,为盘活存量闲置泊位,缓解区域停车供需矛盾。《条例》还规定,鼓励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办公停车场,在非工作时段、节假日向社会免费开放,固化自贡市机关车位错峰免费开放实践。支持住宅小区开展共享,需在充分保障本小区业主停车需求前提下,经业主共同商议决定后方可对外开放,实现小区夜间、商圈日间车位双向互补。共享泊位统一接入市级智慧停车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市民可实时查询空余车位、预约停放。规范共享运营边界,厘清产权、安全值守、收费管理权责,平衡业主、经营方、市民三方权益,针对性化解景区停车场淡旺季利用率悬殊、老城区泊位缺口等突出问题,以存量挖潜减少停车场重复新建,优化全域停车资源均衡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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