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惠东就业)
惠州市省级
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
(稔平半岛港口片区)又招人啦!
根据3月20日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精神、《广东省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中共惠州市委关于制定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惠东县委关于制定惠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及《惠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实施意见》(惠东府办函〔2023〕358号)要求,结合全面落实惠州市建设省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稔平半岛港口片区)有关工作的需要,经研究,惠州市省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稔平半岛滨海旅游先导示范区所在地港口滨海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共招聘行政辅助类编外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等详见《惠州市省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稔平半岛港口片区)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工资和薪酬待遇
本次获聘人员为编外人员,无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薪5.24万元,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薪6万元,年薪包含单位承担的社保金、住房公积金等,薪酬福利所需经费由惠东县港口滨海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财政负担。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
3.具有诚信、自律、规范、敬业的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富有奉献精神和责任感,拥有团队合作精神和整体意识,大局观念强;
4.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用人单位安排,无违纪违法记录;
5.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规划组织活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和计算机操作,有较好文字功底的优先。
(二)年龄、学历、专业条件
1.报考人员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编外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01
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4日17:00止。每位考生只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对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报考。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02
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考生请于2026年7月20日至7月24日17:00前网上登录惠州市省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稔平半岛港口片区)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第二批)公告(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325)报名,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03
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岗位表》,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
2.如实填写《 惠州市省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稔平半岛港口片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
3.考生上传照片标准参照第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
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二)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形式
线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至7月24日;
1.本次报名实行系统自动审核,审核过程不设置考生补充材料环节。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系统将即时校验报考资格: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自动审核通过;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审核不予通过。
2.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表》,报考不符合条件岗位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给予修改。
4.准考证发放采取线上自行下载打印方式,不统一发放纸质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26年7月29日 —2026年7月31日 24:00】登录本次招聘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使用 A4 纸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须认真核对准考证信息,按时完成下载打印,逾期未下载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准考证是参加招聘笔试、面试等各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三)考试
1.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各环节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试题采用统一命制试题,考试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均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未入选笔试或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笔试。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情况,符合招录条件资格的考生可以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日内在惠东县港口滨海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统分结果出来后,即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惠东县港口滨海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考生总成绩以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或电话短信通知。
4.经笔试、面试后,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的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惠东县港口滨海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另行安排面试。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人选。体检结果不适合从事招聘岗位工作需要的不予聘用,对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由惠东县港口滨海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另行通知。
(五)政审、公示,拟定聘用人员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惠东县港口滨海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查后异议不成立的,办理聘用手续。由惠东县港口滨海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应聘人员放弃聘用的(在15天内未能配合聘用单位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其空缺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对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公平、公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
5.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咨询电话:0752-8562720
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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