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

误区解读 |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公司就能免责?这个坑你别踩!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视频
误区解读 |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公司就能免责?这个坑你别踩!

大家好,我是双辽市人民法院法官孙阳阳。今天和大家聊聊与社保有关的常见误区。

先看误区 1:不少公司觉得 “员工自愿签了弃社保协议,这协议就有法律效力,咱就能免责”,甚至员工自己也以为签了字就没辙了。这纯属忽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允许通过任何形式免除。所以不管员工是不是自愿签的 “弃社保” 协议,这协议都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因此公司也不能免责。

再说说误区 2:有人觉得 “没缴社保就没法认定工伤”,公司也拿这个当借口拒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不以是否缴纳社保为前提。

还有误区 3:公司可能会说 “员工自愿弃社保,咱就不用补缴了”,这也是坑人的!不管员工愿不愿意,公司没依法缴社保,就必须补缴。要是公司不补缴,不仅要补交钱,还得付滞纳金,严重的还会被行政处罚,得不偿失。

给企业和员工的最后提醒:

对于企业来说:为员工缴社保,是雷打不动的法律责任,更是为企业自身购买的“风险保险”。试图用一纸协议来规避,是最不明智的风险投资。

对于员工来说:社保是你的“安全网”,养老、医疗、工伤都靠它。不要为了一点现金补贴放弃根本保障,一旦出事,你将追悔莫及。

总之,“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法律上无效,实践中是坑。依法缴纳,才是对劳资双方最负责任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