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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南安市民政局发布批复
同意注销南安市溪美海霞幼儿园、
南安市洪濑大树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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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注销南安市溪美海霞幼儿园的批复
南安市溪美海霞幼儿园: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5835811151204号,法定代表人为方潇涵)关于要求注销申请的报告已收悉。经审核,注销登记所需材料齐全,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现依法准予注销登记。
特此批复。
南安市民政局
2026年7月17日
南安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注销南安市洪濑大树幼儿园的批复
南安市洪濑大树幼儿园: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583MJY519209Q号,法定代表人为肖玉蓉)关于要求注销申请的报告已收悉。经审核,注销登记所需材料齐全,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现依法准予注销登记。
特此批复。
南安市民政局
2026年7月1日
来源: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吴雪娇
一审:尤逸群 | 二审:唐莉洪 | 三审:林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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