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陈远扬

7月21日,四川资阳市文广旅局通报两起未成年人保护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当地一家网吧因两年内两次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店上网,执法部门依法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元、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2025年5月31日,接群众举报,雁江区文广旅局执法人员对当地一家网吧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场所违规接纳1名未成年人上网。这是该网吧在2年内第2次被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和《四川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实施标准(文化部分)》,同年6月,雁江区文广旅局依法对该场所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另一起案例发生在资阳市乐至县。今年1月29日,乐至县文广旅局执法人员在对当地一家歌舞厅开展现场检查时,在包间内发现5名未成年人。该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之规定。

鉴于当事人系两年内首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无违法所得,未造成不良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及《四川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实施标准(文化部分)》,5月11日,乐至县文广旅局对该娱乐场所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4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