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向往摩托车的自由

追风而行,驰骋大路

一路畅通无拥堵

高速公路

绝对不是摩托车的“追风赛道”

电摩”载人开上高速公路,危险!

7月17日凌晨,高速公路四大队民警开展夜间巡逻管控时,在济广高速义容往古竹方向发现3辆电动摩托车在应急车道上行驶,车上不仅搭载乘客,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存在严重交通安全事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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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驾乘人员的安全,巡逻民警立即拉响警笛为他们护航,同时引导车辆在古竹收费站下高速接受检查,但三名驾驶人不仅不听劝阻,还选择冲卡逃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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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还冲卡逃避检查,行拘!

交管支队接到高速四大队提供的线索后,立即组织侦查大队等部门开展研判,精准锁定三名驾驶人及乘客信息。7月20日,侦查大队联合高速四大队、紫金交管大队、义容派出所进行抓捕行动,查获涉事人员6人、查扣摩托车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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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三名驾驶人均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且多次在收费站冲卡上高速行驶。经询问,三名驾驶人对驾驶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冲卡躲避检查等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最终,公安机关依法对三名驾驶人无证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行政拘留20日,罚款1200元的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公安交管部门提醒

骑行摩托车应当

证件手续齐全,遵守骑行规定

佩戴安全头盔,严禁违法载人

做安全文明守法的好“骑手”

来源:河源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