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持续深化消防“生命通道”治理工作,靖远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近期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隐患问题予以公开曝光,警示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消防安全环境。

案例一:滨河一号院6号楼1201住户占用疏散通道

检查发现,该住户在疏散通道内堆放杂物,严重占用公共疏散空间,影响紧急情况下人员安全撤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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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水岸花都小区3号楼3019号楼2201住户“飞线充电”

检查发现,上述两户住户从室内私拉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存在严重电气火灾隐患。“飞线充电”线路长期暴露在外,易短路漏电,一旦起火将迅速蔓延,严重威胁整栋楼居民安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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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恒丰花园小区A区西门、B区东门消防车通道停放电动车

检查发现,该小区两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被大量电动自行车占用停放,严重影响消防车辆通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关于禁止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规定。检查组责令物业立即清理,并要求加强日常巡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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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消防救援大队提醒广大居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紧急情况下的“生命通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行为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安全,请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安全居住环境。下一步,大队将持续加大联合执法和曝光力度,对隐患整改情况定期开展“回头看”,坚决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靖远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