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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不当用电引发的侵权案,一名女子躺在床上边给手机充电边刷视频,中途睡着后手机电池热失控起火。狭小出租屋里火势快速蔓延,造成她面部、躯干、四肢严重烧伤,十个手指全部受损,经鉴定构成多处伤残,后续康复费用高昂。
法院核定总损失超105万元,认定当事人卧床时边充电边使用手机存在过错,自行承担40%的责任;认定手机销售商因进货台账不完善、产品存在缺陷,承担60%的赔偿责任,需赔付63万余元。
本案终审落槌,明确了产品缺陷侵权、消费者安全注意义务、房屋出租安全管理的多重责任边界。法院借此提醒广大市民,手机、充电宝等电子产品切勿边充电、边使用,严禁卧床充电、彻夜充电,远离被褥、可燃物,杜绝安全隐患;同时警示电子产品销售商户,需严格把控进货渠道、留存购销台账,严把产品质量关,若因缺陷产品造成损害,需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此外,房屋出租人应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配齐消防设施、常态化排查安全隐患,切实守护租客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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