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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9、38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9、38项整改任务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的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验收销号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第9项整改事项:监测弄虚作假行为屡有发生。山西省2023年开展打击环境监测作假行为专项行动,但部分企业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依然突出,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吕梁市鑫明泰化工公司在开展的自行监测中漏项缺项,排污许可证规定应监测的15种污染物,仅监测9种,且未按要求开展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监测。大同市兴华特钢等企业采用拔采样管、虚假标记、高标低校方式人为掩盖超标数据。山西科维检测技术公司存在采样人员无证上岗、擅自修改监测结果等问题,2023年以来为23家企业出具26份不实、2份虚假监测报告。山西嘉誉检测科技公司为朔州市隆豫环境治理公司出具的地下水监测报告中,地下水监测点位实际不存在,明显作假。同时,一些地方监测设施重建设轻运行,太原市清徐经济开发区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站点管理粗放,57个监测组分中,除了3-甲基戊烷外,均不满足质控要求。

第38项整改事项:机动车监测数据造假仍较普遍,生态环境部2024年专项检查发现,山西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排放检验弄虚作假问题比例达49%,临汾、晋中、晋城、太原、吕梁问题率均超过50%。

二、整改措施

第9项整改事项: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合规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创设非现场监管等制度机制,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手段增强震慑,有效防止检验检测违法问题再次发生。

第38项整改事项:省市场监管局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的监督检查。开展全省检验检测机构合规经营专项整治,对查实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严格依法撤销检验资质,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整改完成情况

1.省市场监管局2025年5月27日印发《全省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合规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1027家检验检测机构共抽查10266份报告,相关问题属地监管部门已核实处理,责令改正150家,立案查处86家。并选取重点领域对授权签字人进行集中考核和能力验证、技术比对工作,验证机构的能力持续保持情况。

2.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随机抽取100家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责令改正21家,立案查处2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30日,共10天)向省市场监管局认证处反馈。

联系电话:认证处0351-7680108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0日

小编:李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