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你可能不信,边充电边看视频,这事儿我昨天晚上还在干。但今天刷到广东东莞这起案子,我默默拔掉了插头。

东莞一女子睡前把手机插上电,躺着刷视频,结果手机电池突然热失控起火烧着了床铺。火烧得极快,过火面积才一平米左右,但床单被褥瞬间引燃,她全身多处被严重烧伤。司法鉴定显示,躯干和四肢属于深二度烧伤,面部是九级伤残。光是前期治疗费就花了超过三十万,后续还要多次手术和漫长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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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发生在2024年2月4日凌晨,东莞长安镇一个出租屋里。起火位置很小,火势却异常迅猛。女子事后回忆,手机是2021年8月在电商平台买的,出事那天是正常使用状态。打瞌睡的时候,手机电池突然热失控起火,她被烧醒,挣扎着逃离火场,但烧伤已经非常严重。

相关部门对手机进行了事故原因与伤情鉴定。结论很明确:手机电池存在典型的热失控痕迹,是这次火灾的直接诱因。也就是说,不是充电器先着,也不是插座短路,是电池自身出了问题。

女子把手机销售者、房东和平台一并告上法庭,主张火灾系电池热失控直接导致,同时指出出租屋消防设施缺乏、安全管理不到位。她要求三被告连带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康复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18万余元。

这里有个细节值得注意:法院审理过程中,卖家没法提供完整进货和销售台账记录,也就是说,他们证明不了产品的原始状态,也无法证明消费者存在私自更换电池的行为。第二次鉴定也没做出实质性结论。最终法院认定,销售者出售了存在缺陷的产品。

责任划分是这样的:女子自己边充电边用手机,存在安全疏忽,自担40%责任。手机销售者承担60%赔偿责任,需赔付各项损失共计634511.35元。房东那边在10%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法院同时说明,根据民法典规定,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者有权选择向生产者或销售者主张赔偿。本案中受害者明确选择追责销售方,法院依法支持,未追加生产商不属程序违法。销售者担责后,如果能认定责任源于生产环节,可以另案向生产者追偿。

所以你看,63万多这个数字,就是全部损失打了六折之后的结果。全额损失法院核准是1057518.91元,卖家的60%加上一些酌定部分,最后判下来是这634511块。

这件事对经常熬夜插着电刷视频的玩家群体来说,其实挺有警示意义的。咱们平时聊手机,聊的都是芯片跑分、屏幕刷新率、散热堆了多大面积的VC均热板,很少人去想电池会不会在你睡过去之后莫名其妙失控。但司法实践已经把这条因果链走通了:零部件缺陷导致火灾,责任就在销售端,而且法院说你一边充一边用属于自身疏忽,但产品本身有问题才是主因。

说真的,看完这个判决,我立刻把枕头旁边那个已经鼓包了的充电宝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