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7月27日凌晨发布情况通报:7月26日晚,央视财经报道我市四芝堂冷背店、迎春堂冷背店、佑源堂冷背店销售毒性中药材生附子、生半夏的问题后,我局已会同公安等部门成立调查组,认真开展全面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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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通告:针对节目曝光的问题,江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已成立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局、市农业农村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相关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处理。并将以此次专项调查为契机,举一反三、严肃查处,持续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全力守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服用后发生中毒死亡事故

央视曝光“商户违规销售毒性中药材”

我国《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生附子属于含有毒性的中药材,国家对其有着严格的制作和使用规范,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者死亡,其收购、经营和加工,国家也严格管控。但有消费者向总台《财经调查》栏目反映,网络上,有不少商家在宣传中药附子切片煮水服用可以达到养生的效果,并且还随意兜售起生附子。

含乌头碱,服用3毫克可致死

有毒生附子,竟披“农产品”马甲肆意网售

附子,属于一种含有毒性的中药材,有散寒止痛等功效。其主要活性成分名为乌头碱成年人口服乌头碱0.2毫克即可中毒,3至5毫克可致死,附子这种中药材,必须经过专业炮制后方可入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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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附子更是被国家列入《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进行专项管理:毒性药品的收购、经营,由各级医药管理部门指定的药品经营单位负责;配方用药由国营药店、医疗单位负责。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不得从事毒性药品的收购、经营和配方业务。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医疗用毒性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

然而,一些消费者受到网络和商家的不良营销宣传影响,自行购买服用附子及附子制品,导致中毒或死亡事故的发生。

  • 2026年1月,上海一位35岁男子,网购附子自行熬制中药汤,服用后昏迷,经8天救治无效,不幸离世。
  • 3月,广州一位七旬老人因自行煎煮生附子不当,饮用后中毒进入ICU抢救,险些丧命。
  • 5月,深圳一位33岁女性,冲服生附子粉导致昏迷,经多日抢救脱离生命危险。

记者对互联网上宣传附子的商家进行调查,发现这些商家并没有设置网店来销售附子,而是通过大量的短视频来介绍附子,并在个人主页上强调“需要产品的进粉丝群”。为了躲避监管,这些商家在粉丝群里只是一味地要求大家加微信了解产品,甚至在产品名称上用黑话“土豆”来代称“附子”。在一些直播间里,商家更是假借“葛根荷叶山楂茶”的购物链接,来变相兜售附子的炮制加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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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民晚报、央视新闻、亳州市场监管 D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