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8日

8时46分许

下架山镇葵岭村一楼房突发起火

接获报警后

普宁市南环大道消防救援站、

下架山镇、军埠镇专职消防队共出动

5辆消防车、21名消防救援人员

赶赴现场处置

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经侦查确认,起火建筑为一栋2层自建房,着火位置位于建筑一楼,燃烧物质处于阴燃状态,没有明火,浓烟较大,无人员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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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救援人员迅速架设水枪阵地,对现场进行降温排烟,经过紧张扑救,现场处置完毕,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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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经了解,该自建房一楼为绣花小作坊,起火物质为堆放的纱线、布碎;二楼存在人员居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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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是小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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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人员居住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

不少自建楼房存在

“夹层住人、前店后宅、下店上宅”

的违规住人场所

什么是违规住人场所?

“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是指

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

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

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

该同一建筑空间

可以是一个独立建筑

或一个独立建筑中的一部分

且住宿与其他使用功能之间

未设置有效的防火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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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可能存在哪些消防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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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带来的

消防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大家一定要加强隐患排查

做到防患于未“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