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要永辉律师:我家人被刑事拘留了,目前被关押在新乡县看守所。拘留通知书上显示他涉嫌的罪名是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具体是什么情况,我们家属也不是很了解。听公安机关说是因为他组织我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且数额巨大。但是具体是什么情况我们家人都不太清楚。我想请问,您知道新乡县看守所的详细地址在哪里吗?我可以委托您作为他的辩护律师吗?能否先委托您过去会见一下他?了解一下案件的详细情况。像他这种情况,构成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吗?什么是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应当如何区分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与聚众赌博型赌博罪?谢谢您了!
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从事刑辩业务十多年的要永辉律师【15824811815】解答:
新乡县看守所地址:新乡市新飞大道(南)与南外环路交叉口向西400米路北。
导航:新乡市豫北铝材玻璃广场
新乡县看守所家属委托律师会见电话:15824811815
乘车路线:新乡市高铁东站乘坐66路公交车到火车站下车转乘11路公交车到新飞大道新原路站下车,沿新飞大道向南步行250米转向西400米路北。
家属可以委托要永辉律师到新乡县看守所进行会见。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从事刑辩业务十多年的要永辉律师认为,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是指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形象和经济安全。客观上表现为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以构成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至于你家人最终是否会被认定构成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则需要律师会见以后根据了解到的具体案情才能作出准确判断。
那么,应当如何区分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与聚众赌博型赌博罪呢?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与赌博罪在客观行为方面存在一定交织,如组织行为。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在客观上表现为组织我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而赌博罪也有组织他人聚众赌博的客观表现。此外,对于跨境赌博行为,目前的司法解释也有按照赌博罪(聚众赌博)来处理的规定。如根据2005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4项的规定,“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属于聚众赌博。应该看到,在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还没设立之前,组织我国公民跨境赌博的违法犯罪活动一直存在,也有刑事处罚的必要,司法解释将其认定为犯罪是现实需要,但将其认定为赌博罪(聚众赌博)涉嫌违反罪刑法定,因为境外聚众赌博可能并不构成犯罪。司法解释实际上是将组织、招揽行为直接认定为聚众赌博行为,属于类推解释。
因为组织、招揽行为只是“聚众”,并没有“赌博”。在“赌博”有可能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聚众赌博”当然不能直接评价为犯罪,犹如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而刑法修正案(十一)将组织、招揽我国公民赴境外赌博的行为独立出来规定为犯罪,就解决了司法解释存在的问题,这也是刑法第303条第3款独立设罪的原因和意义所在。那么,如何对两罪进行界分认定?
笔者认为,以两罪所保护的法益为指引,以两罪的构成要件为依据,即能做出准确的区分。如上述行为人组织、招揽我国公民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费用的,应认定为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而不应再以赌博罪(聚众赌博)进行认定。因为该行为主要侵犯的是我国的国家形象和经济安全,而不是我国对国内社会风尚的管理秩序。对于赌博罪,其规制范围应限定在我国境内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另外,应当如何区分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
事实上,在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设立之前,司法解释将境外赌场人员组织、招揽我国公民赴境外赌博行为认定为开设赌场行为也涉嫌违反罪刑法定。因为组织、招揽人员只是开设赌场中的一环,并不是开设赌场的实行行为,其最多是开设赌场的帮助行为,可以将其认定为开设赌场的共犯。但问题是在境外开设赌场同样也有可能不构成犯罪,如此一来,共犯就失去了入罪的前提和基础,组织、招揽我国公民赴境外赌博行为并不能直接构成犯罪。现在将组织、招揽他人赴境外赌博的行为专门独立出来规定为犯罪,也解决了司法解释关于将该行为认定为开设赌场罪存在的问题。
总之,随着本罪的独立化,组织、招揽我国公民赴境外赌博就不需要再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分别认定为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而以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认定处理即可。由此,也从整体上厘清了各类应该打击的赌博犯罪行为,形成了较为科学合理的赌博犯罪规制体系。【如您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致电要永辉律师:15824811815。要永辉律师执业十五年以来专注于刑事辩护,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熟悉新乡县看守所会见流程,熟知新乡县公检法办案程序,可以为羁押在新乡县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律师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申诉控告、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辩护专业法律服务】
▼新乡县看守所推荐会见律师:要永辉律师,新乡县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咨询热线:15824811815。要永辉律师执业十五年以来办理了大量案件,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刑事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死刑辩护、申诉控告、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擅长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胜诉率高、收费合理,以专注、专心的服务理念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勤奋、敬业、务实,突出的业绩、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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