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管前镇依法查处一起内陆小溪非法电鱼案件,当事人被行政处罚。现公布案例,给大家提个醒:电鱼违法,切勿侥幸!

案例警示:小溪电鱼,被罚5000元

据尤溪县公安局管前派出所移交线索,2026年6月21日,肖某某在管前镇东上村村部下方小溪内,使用蓄电池、逆变器、电鱼杆组装成套电鱼器具实施非法捕捞,被民警现场查获。执法人员查获泥鳅14尾,已当场放生,涉案电鱼工具一并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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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移交管前镇人民政府后,执法工作人员立即立案调查,固定现场影像、询问笔录等相关证据。

经查,肖某某在内陆天然溪流实施非法电鱼。采用电鱼手段会无差别灭杀大小水生生物,严重破坏河道渔业资源和水生态平衡,属于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

考虑到当事人能够主动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违法事实,系初次违法,渔获数量较少且已放生,结合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相关规定,管前镇人民政府依法处以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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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科普:电鱼为何被严查?

重要提醒: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明确规定:炸鱼、毒鱼、电鱼的,在内陆水域处五千元至二万元罚款

也就是说,电鱼不是“被劝两句就完事”,而是实打实的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可以依法罚款、没收工具。如果情节严重、造成较大生态破坏或屡教不改,还可能触犯刑法,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电鱼危害有多大?

“大小通杀”,破坏生态

电鱼不分种类、不分大小,鱼虾、幼苗都会被电死或电伤,导致水体生物资源急剧下降。

打断食物链,河道可能“无鱼可生”

电鱼会破坏水体食物链和繁殖环境,长期以往,河道生态难以恢复。

安全隐患大,容易伤人

电鱼设备电压高,操作不当极易引发触电、火灾等安全事故,危及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

影响村容水环境,损害共同家园

清澈溪流、鱼水共生,是大家生活环境的一部分。非法电鱼看似“捞点鱼”,实则是在破坏乡亲们共同的绿水青山。

长效治理,坚持常态巡查

保护水域生态、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是管前镇常态化重点工作。下一步,镇党委、政府将持续推进水域管护长效治理:

常态化严格执法:加大巡查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全覆盖普法宣传:通过多种形式普及法律法规和电鱼危害,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

全民化监督共治:公布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违法线索,营造人人监督、共同守护的氛围。

举报电话:0598-6483005(管前镇人民政府)

郑重提醒

水清鱼欢,是大家的共同期盼;守法护渔,是每位群众应尽的义务。

在此郑重警示:

电鱼、炸鱼、毒鱼、非法设置地笼等捕捞行为,均属违法行为。管前镇执法部门打击整治决心不动摇,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也呼吁广大群众自觉守法,保护水域生态、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是管前镇常态化重点工作。远离各类非法及不安全捕捞行为,共同守护绿水青山、鱼水共生的美丽家园。

┃最三明综合秀水金柑微管前编辑,转载请备注完整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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