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民禁毒宣传月的主题是——“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7月30日,由嘉定区人民法院与嘉定区融媒体中心联合打造的普法系列直播访谈栏目《我来问法官》第十期播出。本期节目以“守护净土·护航青春——新型毒品典型案例解读及防范未成年人涉毒风险”为主题,拆解新型毒品伪装套路、剖析涉新型毒品犯罪形式,为青少年普及实用的防毒自保指南。
直播通过嘉定区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FM100.3、“上海嘉定”App客户端、“上海嘉定法院”视频号同步音视频推出,吸引众多市民与网友在线观看互动。嘉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徐怡南、南翔人民法庭法官葛维维做客直播间,解读真实涉毒案例,分析涉毒行为法律责任,为青少年防毒提出建议。
节目开场,徐怡南介绍了新型毒品的概念、种类以及常见的表现形式。葛维维介绍了嘉定区人民法院近几年审理的新型毒品案件情况及呈现的特点。
两位法官结合典型案例,对贩卖“上头电子烟”、居间介绍促成毒品交易、滥用未被管制处方药品、贩卖闲置麻醉药品等常见涉毒行为进行释法,帮助青少年走出认知误区,筑牢防毒拒毒的坚实防线。
针对案例中提到的防毒知识点,直播提出五个常见说法,引导观众思考,两位法官现场纠偏释法。
1. “笑气”没有列入毒品名单,吸食、售卖“笑气”都不违法。一一错!
徐怡南指出,司法实践中,对没有取得经营许可情况下贩卖“笑气”,情节严重的,一般以非法经营罪予以打击,而对于非法持有、吸食“笑气”的属于非法使用危险物质,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面临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2. 上头电子烟只是潮流电子烟,不含毒品,偶尔吸食没有危害。一一错!
葛维维表示,对于含有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或其他毒品的“上头电子烟”,吸食的,根据情节轻重,可处罚款、行政拘留;贩卖的,无论数量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3. 只是帮忙介绍买家卖家,不赚一分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一一错!
徐怡南解释,居间介绍买卖毒品,在毒品交易中处于中间人地位,发挥介绍联络作用,通常与交易一方构成共同犯罪,获利并非其犯罪的构成要件。
4. 医院开出的麻醉处方药,自家闲置后转卖他人,不违法。一一错!
葛维维表示,国家对麻醉药品实行严格管制,不得私自买卖。若明知是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吸毒人员,而向其贩卖国家规定管制的、具有医疗等合法用途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
5. 新型毒品伪装成零食饮料,只要自己不主动购买,就不会沾染。一一错!
徐怡南指出,新型毒品极具伪装性和迷惑性,仅仅依靠“不主动购买”来防范,是远远不够的。社交场合的被动投喂,熟人的无意分享,商家的恶意添加等,都有可能被动摄入。因此,必须提高对伪装毒品的辨别能力和警惕性。
随后,两位法官针对日常容易“踩坑”的涉毒场景进行了法律后果解读,并针对家长禁毒教育、拒绝新型毒品、如何举报毒品犯罪提出建议。
节目尾声,徐怡南介绍,除了典型案例普法,法院还将普法阵地搬进校园和法庭,邀请学生走进法院旁听庭审或专题开展毒品犯罪主题的“模拟法庭”,让青少年在沉浸式体验中感受司法威严、认清毒品危害,以司法力量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
撰稿: 秦建
编辑: 吴宇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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