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7月31日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

记者梳理发现,征求意见稿主要体现出三大亮点。首先,缴存覆盖面扩大了,明确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也就是说包括外卖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以后也能缴纳了。

其次,拓宽了使用范围,明确将自住住房装修、支付物业费纳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也就是说,从“购房”“租房”拓展到“修房”“养房”,让资金用途更丰富。

此外,明确要强化公积金数字化能力建设,强化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业务协同,推动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 吴璟:这一轮条例的修订最大的亮点是进一步地强化了住房公积金的民生底色。一方面使它的提取和使用范围进一步拓宽,让缴存人的资金能够更直接地用于各类住房消费。另一方面是把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从传统的以单位就业人群为主,拓展到了更广大的灵活就业人群,使得制度的普惠性得到了显著增强。

专家表示,此次修改的核心导向,在于更好满足居民特别是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多样化租房消费需求,强化住房公积金在扩大内需、促进住房消费方面的支撑作用。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99年国务院颁布施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来,随着住房发展阶段变化,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重点经历了从支持住房建设,到支持居民个人购房,再到满足其他住房消费需求的过程,对提高城镇居民居住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对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提出新要求,因此有必要修订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 吴璟:当前居民住房消费特征、房地产市场形势均发生明显变化,亟须对住房公积金制度作出相应调整。本轮改革既能降低缴存人的住房支出,有助于释放改善性和刚性住房需求,同时也稳定市场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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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璟表示,当前,我国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人民群众的住房消费支出从“购房”“租房”向“修房”“养房”拓展,在住房装修、更新改造、维修养护等方面的需求大幅增长。

各地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各地加快探索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房屋更新改造、加装电梯等住房消费支出。专家表示,各个城市在调整优化公积金政策的过程中,都瞄准了自己城市住房市场最急迫的需求。

今年1至7月,全国已有超过60个城市调整优化了公积金政策,涉及贷款额度、首付比例、提取范围等方面,精准针对首套、二套、初婚初育家庭以及多孩家庭、购买绿色建筑等不同情况,制定了差异化的政策,以减轻刚需与改善群体购房负担。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 吴璟:注重因城施策,把握当地住房市场最急迫的需求。像一些一、二线城市住房总价相对较高,改革重点多数集中在提升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给缴存人购房提供更大力度的支持;而其他一些城市则把改革重点放到了拓展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范围,特别是细化了住房公积金用于城市更新、住房更新改造等具体用途。

吴璟介绍,近期多地围绕老旧小区改造、适老化装修、加装电梯等民生需求推出创新举措。

甘肃多地规定,用于适老化改造的公积金提取额度最高可达10万元。

成都明确,子女可提取公积金为父母住宅加装电梯,并实现家庭代际互助。

沈阳先后推出物业费、购房契税、车位购置、适老适幼改造、毛坯房装修等六大提取举措,物业费提取政策实施以来已有2.78万名职工办理提取,累计支取资金超7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