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钟煜豪

“摒弃‘爱岗敬业不能休’的错误认识,清理‘攀比内卷不愿休’的职场环境,消除‘业绩压力不敢休’的后顾之忧。”

近日,天津市人社局等五部门发布了关于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推进应休尽休、引导错峰休假。

通知提到,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享受年休假,其中既包括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要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综合确定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按规定计算年休假天数。企业不得因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未满12个月,而不依法落实职工在本单位的年休假权益。要统筹落实好因工未休假职工、新招用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派遣职工等的休假权益,确保全体职工应休尽休、及时补休。

另外,企业要根据生产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制定年度休假计划并建立管理台账。可结合生产周期、订单情况和岗位特点,采取分时段、分部门、分批次等方式安排休假,职工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集中或分段休假。因特殊情况变更休假计划,要事先经企业和职工协商,明确补休补偿等重点事项。

天津市人社局等五部门要求,企业要科学预估、合理确定集中作业、订单交付、设备检修等需要全员在岗的关键时间节点,推进职工平时分散休假。可根据岗位要求和工作特点,在独立工作多、自主程度高的岗位实行“AB岗”,保障部分职工休假期间的基本运转,促进部门内部错峰休假。对承担重要任务、难以调剂安排的岗位,要完善工作计划,提前做好预案,支持关键岗位职工轮休倒休、错峰休假。

企业可安排职工将年休假与休息日、年节假日、学生寒暑假等各类休闲类假期合并使用,方便职工短途出行、返乡探亲、外出旅游,提升年休假的社会效益。支持职工将年休假与婚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等功能类假期合并使用,适当满足职工不同阶段的假期需求,发挥年休假的保障功能。探索采取零星休假模式,将年休假与休息日等合并形成个人小长假,为灵活满足个人需求提供便利条件。

通知还强调要积极开展典型引导。其中提到,各区国资监管部门、企业代表组织要积极推广落实年休假制度、推进错峰休假的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要积极引导企业和职工建设以人为本、关爱职工的企业文化,摒弃“爱岗敬业不能休”的错误认识,清理“攀比内卷不愿休”的职场环境,消除“业绩压力不敢休”的后顾之忧,为促进生产与生活、工作与休息、事业与家庭、奋斗与健康的全面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据澎湃新闻早前报道,在天津之前,已有多个省份相继发文推动带薪休假落地,其中观念上的纠偏成为一处重点。

例如,贵州要求重点宣传依法休假的基本精神和原则,摒弃将不休假等同于“敬业奉献”的片面认识,消除职工担心影响工资收入、评先选优和职业晋升而不敢休的思想顾虑。

浙江则提出引导企业经营者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把职工作为企业发展的宝贵财富和最基本的依靠力量,在企业内部营造尊重劳动、尊重职工的文化氛围,倡导“高效工作、快乐生活”理念,遏制“无效加班”“强制加班”等不良文化,积极打造健康职场生态,破解职工“不能休、不敢休、不愿休”等痛点问题。

本期编辑 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