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扫黑除恶斗争重要指示精神
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
部署我省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郑艺出席并讲话
8月4日,全省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召开。会议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及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部署我省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郑艺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院院长、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葛迪主持会议。
会议要求,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上来,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形态、特征、规律,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迅速掀起强大攻势,集中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整治规范一批滋生黑恶犯罪的行业乱象,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会议强调,要锚定重点任务、细化工作举措,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要强化线索核查,全面起底涉黑涉恶线索,提升线索核查处置质效,推动有效线索转化成案。要突出打击重点,在持续深挖打击传统黑恶犯罪的基础上,重点打击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实施的黑恶犯罪。要强化黑财清缴,彻底打掉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防止其“死灰复燃”。要严格依法办案,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要坚持纪法协同,敢于刀刃向内,深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阻断黑恶犯罪与腐败的共生链条。要做实源头治理,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防范整治,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本次会议主会场设在沈阳,各市设分会场。会上,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分别作工作部署。
辽宁省扫黑办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
1.信件举报:辽宁省沈阳市M0101号邮政信箱(辽宁省扫黑办收)
2.电话举报:024—23239197
(2026年8月5日—2027年7月31日,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6:30)
来源:辽宁政法
审核丨黄艳辉
编辑丨秀 姿
制作丨李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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