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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站网约车运营区域优化

为进一步提升大理站通行效率,优化网约车运行组织,满足旅客便捷出行需求,现对大理站停车场有关调整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自2026年8月6日8时起施行。

二、优化调整内容

(一)大理站东停车场

东停车场划分为两个区域,中间实施物理隔离。

1.南侧区域:为社会车辆停车场,维持原出入口通行。

2.北侧区域:为网约车专用候乘区。网约车由停车场北侧入口进入,从停车场东侧出口驶出。进场车辆须按车位有序停放,公共通道禁止上客。

(二)大理站架空层停车场

架空层停车场用于社会车辆停放,出入口不变。网约车、巡游出租车禁止驶入。巡游出租车候乘区域不变。

(三)巡游出租车接网约订单管理

参照网约车运行组织,严禁未接网约订单的情况下进入大理站东停车场揽客、候客。

三、其他事项

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共同维护大理站周边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大理市交通运输局

大理州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8月5日

编辑:陈琳玲

值周:胡亚玲 张辉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百二十五条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适用本法;但是,排入水体的废水的污染防治适用有关法律,不适用本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本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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