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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在涂寨镇溪流、水库、山塘及沟渠塘坝等涉水区域开展游泳垂钓及各类危险涉水活动的通告

广大村民、游客朋友们:

近期气温升高,进入溺水事故高发期。涂寨镇辖区现有互助、竹田坑、林前3座水库,坝顶潭、印石、宫后塘3座山围塘,林辋溪、蔗潭溪、面前溪、文峰溪、金相溪、碧溪、塘边溪、大厅溪以及各村较大沟渠塘坝等重点危险水域。上述水域普遍存在水深复杂、暗流湍急、水草密集、深浅落差大、汛期行洪风险高等特点,极易发生溺水意外。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水域生态与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域禁止行为

辖区内所有水库、山围塘、溪流等水域管理范围内,全面禁止以下行为:

1.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下水游泳、洗澡、戏水、潜水等涉水行为;

2.严禁在上述水域及岸线钓鱼、捕鱼、电鱼、毒鱼、炸鱼、设网捕捞;

3.严禁在水域岸线洗涤衣物、清洗农具及车辆,严禁向水域及岸线倾倒垃圾、渣土、排放污水等污染水体的行为;

4.严禁损毁、翻越水域防护设施,遮挡、拆除安全警示标识,攀爬堤坝边坡、水闸等水利设施设备;

5.严禁在强降雨、汛期行洪、水位上涨、台风预警期间等危险时段,在库塘岸线、滩地逗留、垂钓、露营、野炊;

6.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审批,擅自组织开展群体性水上活动。

二、重点管控要求

1.各水库物业管护单位、各村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在辖区水域醒目位置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配齐配足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等应急救援物资。针对高温、周末、节假日等事故高发时段,加大常态化巡查管控力度,及时发现、劝阻各类违规涉水行为。

2.各学校及家长要切实履行安全教育和监护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全程做好未成年人校外监管工作。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导致事故的,依法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遵守本通告各项规定,自觉杜绝各类违规涉水、垂钓行为,主动参与水域安全宣传劝导工作。

三、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拒不服从管理、不听劝阻、屡教不改的,由镇村及水库管理单位劝离,可视情节暂扣违规器具并移交有权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水体污染或水利设施损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另行处罚。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请广大村民、游客理解配合,珍爱生命、远离危险水域。

特此通告。

中共惠安县涂寨镇委员会

惠安县涂寨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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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镇水利站赵艺晶 文笔涂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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