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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8月5日,苏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发布《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和充电文明倡议书》,面向全体业主和居民提出规范要求,严格执行“车不入楼、池不进屋”刚性要求,以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
倡议书明确“四个严禁”:严禁将电动自行车及拆解电池推入电梯、停放于楼道或疏散通道等公共区域;严禁穿墙引线、私拉飞线、楼道拉线等违规充电;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应急疏散区域停放车辆;严禁私自改装车辆电路、更换非标电池。
在规范停放充电方面,倡议书要求将电动自行车统一停放至小区室外专属停放区域或合规防火车棚,优先使用具备智能保护功能的正规充电桩充电,充电时远离易燃易爆物品,控制充电时长,杜绝通宵充电。
倡议书还呼吁居民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的日常巡查、隐患劝阻及上报工作,主动配合违规问题整改。对拒不整改、屡次违规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引发火灾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此外,倡议书倡导居民参与群防群治,主动向家人邻里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及时劝阻身边违规行为,发现充电设施损坏或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向物业、社区或消防部门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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