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今天发了一个《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的通知》,里面有几个关键词,非常吸引眼球:
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假、推动全员应休尽休、休满休足、无法休假的,按照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报酬、探索“周五半天+周末+年假”的短途度假模式。
有朋友问我对这个通知怎么看,是不是打工人凉爽的秋天就要来了。
我说,秋天是要来的,那你不得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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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这个通知的适用范围,它覆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听起来很全面,但现实世界不是文件里的世界,不同单位,执行起来完全不是一回事。
首先,这份通知对民营企业影响有限。通知里的那些美好描述,只是鼓励、号召、试行,对民营企业是没有约束力的。
对民营企业有约束的是劳动法,而不是地方政府的通知。
劳动法规定年休假,那企业应该执行。员工没有得到休假,应该依法维权。
但是现实中,很多员工为什么没有休假也没有维权?不是不知道有这个权利,而是知道休不起。很多企业在生存边缘挣扎,很多员工担心明天还有没有工作。
再看事业单位,比如医院、学校。通知里说:试行“周五半天休假+周末+年假。”
听起来很美。但医院医生可能会问:“周五下午谁值班?”老师可能会问:“周五下午学生不上课了吗?”
很多公共服务岗位,需要有人持续在线,所以事业单位想做到“全员休满休足”,难度并不小。
国有企业也是一样。国企虽然带有公共属性,但它毕竟还是企业,有生产任务,有经营指标,有市场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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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真正能够执行这个通知的,其实是一个群体:政府机关。
政府机关有三个天然优势。
第一,文件必须执行。省里发通知,下面就要落实,令行禁止。
第二,不用担心发工资、发补贴的钱从哪来。
第三,机关内部的工作安排,本来就具有更强的弹性。应休尽休、休满休足、周五半天休、领导带头休,似乎也影响不大?
所以,这场“休假改革”,最先享受到红利的,是制定政策的人。
春江水暖,谁先知道?是站在江边的人。政策红利,谁先尝?是离政策最近的人。
假设有一次民主生活会,领导说:你们也讲讲我的不足。这时高情商的你就说:领导有一点不好,就是太辛苦,太不会照顾自己了,除了带头迎难而上,也要带头休假啊。
领导会用赞许的眼光看着你。
3
通知里面有一句话:“切实加强全省职工休息休假权益保护,激活假期消费潜力,助力河南文旅强省、消费大省建设。”
如果你要说这个通知的重点是加强职工权益保护,那你邀请朋友去你家坐一坐的时候,是真的想展示你家猫会后空翻。
叫你去休假,不是让你去发呆,而是让你去消费。
但是:消费不足,真的只是因为假期少吗?如果是这样,那么最简单的办法,是一周工作2天休5天,这样消费是不是更旺?
当然不是。
因为消费的核心,不是时间,是钱。消费疲软的问题,不是休假不足,而是收入预期不足。
消费,本质上是一种信心。当一个人相信明天会更好,他才敢今天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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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个通知最适用的群体,就是那些:休假了,收入不会减少;消费了,不担心未来;工作少一点,也不会影响工作的人。
那就是领导们了。
问题是:让领导休假,并不能创造消费。
因为他们也不敢消费,怕被刁民举报,怕被亲戚嫉妒,怕被纪委惦记。
于是,有钱的人不敢花,没钱的人花不起,最后消费自然不足。这就像一个池塘,一边是水源不足,另一边是蒸发严重,你不能要求鱼儿游得更欢。
所以吧,故事的最后是,领导们和一些牛马们,先休带后休,真的是休了假,但都并没有很开心。
毕竟,无论是领导还是牛马,放心花钱才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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