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为了激发人们献血,有一项规定,是献血的人其本人与直系亲属万一有一天需要用血,可以优先。
但是,绝大多数献血者都是只知道这项规定,却并不知道真正需要用血的时候有很多手续,用一位亲身经历者的话说,那“真是一道道沟、一道道坎”。
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关于献血与用血的,看了觉得真是揪心,有些问题感觉不太合理,不知道咋回事。
这篇文章题目很长,为《献血不需要社保、不需要工作证明、不需要开无犯罪证明、也不需要征信好、也不需要学历,用着你的时候一点门槛没有》。
显然,作者有意用这种排比来与文章里所说的用血时的“一道道沟、一道道坎”进行对比,衬托献血容易用血难的感受。
对于网上信息,我已经养成了一种辨别真假的习惯。对于这篇文章,因为涉及到献血这种公益事业,所以我本能地提高警惕,防止有人编造故事欺骗公众,影响社会献血热情。
可是,我看了这篇文章,感觉特别真实,特别符合亲身经历者的特点。其中个别地方让我产生怀疑的,在查资料之后,也消除了疑问。总之,我判断这篇文章所讲是真实的,在此基础上才来谈谈个人感受。
这位作者说,他献过三次血,有三本献血证,他把三本献血证都夹在户口本里,觉得以后家里人要是有需要,肯定能派上用场,没想到的是,后来真的发生需要用血的情况,但是,其献血证似乎没派上用场。这一点,作者很郁闷,我们读者看了也会感到郁闷。
后来,作者的父亲突发急性胃出血,送到医院就下了病危通知,医生说必须输血,不然撑不过去。父亲是直系血亲,作者献过血,根据规定,是可以优先用血的。于是作者火急火燎去家拿了户口本和三本献血证,跑到血站办用血手续。
作者本以为会很方便,我们普通人也觉得只要拿了献血证,手续应该不复杂。但是,读了作者的叙述,才知道没那么简单,作者在开头所说的“一道道沟、一道道坎”不算太夸张。
原来,用血不仅首先要填用血申请单,还要医院开的病危通知书和用血指征证明,作者马不停蹄跑回医院开来证明,耽误了快一个小时。等他拿着所有材料再回血站,工作人员又说要核对他的献血记录。
最大的麻烦来了,作者献血三次,有三个献血证可以证明,但是,用血可不是看这三本献血证,而是看系统里面的记录,光有证,没记录,不行。
然而不幸的是,作者前两次献血记录都能查到,但第三次献血记录,系统里没有。工作人员说第三次的记录还没录入,而没录入就不能算累计毫升数,就达不到优先用血的标准。
作者没说第三次献血与其父亲生病之间隔了多长时间,但我想不至于太近,至少也得隔几天吧。
所以说实话,看到这里我非常郁闷,为作者着急,非常理解作者的心情。我想,如果是暴脾气的人,可能当场发飙。
血站工作人员让作者去找当时的献血点补开证明,可那次是商场门口的流动车,他根本不知道对接的是哪个血站分支,问了好几个工作人员都没结果。
一通忙活下来,等于白费,就卡在了一个尚未记录的记录上。
后来,作者又跑到血站,跟工作人员反复说明情况,说他爸已经病危,能不能先通融一下,工作人员说规定就是规定,他们也没办法,不能违规操作。
不能违规,这当然是可以理解的。但问题是,规定是否合理?
作者还讲了旁边一个人也有类似经历,最后还是托了熟人找血站领导协调才用上。后来,他这样操作,于是又忙活了一通,等到他父亲终于用血时,已经到了第二天中午。
看到这里,更加郁闷了,献血证不如熟人有用,这真的合理吗?
有人出面从中协调,救人一命,这似乎是好事,但问题是,为什么现成的献血证没用呢?有献血证不能通融,熟人却可以通融,这是何道理?
我最想说的是,如果献血证不能起到证明作用,那是不是没有必要发献血证了?如果必须要系统里有记录才行,为什么不做到献血时就随即录入系统?为什么会出现延迟的情况?这是不是不负责任?
真像作者说的那样,献血的时候,这不要那不要,用血的时候要这个要那个。不是说反对办手续,办手续肯定是合理的,但是手续能不能简化?能不能少让患者家属跑路?
这位作者十分可敬。我以为他最后会发一些怨气。但是没有。
作者最后说的是,把这个经历告诉身边献血的人,让他们不光要收好献血证,还要当场核对献血记录是否录入系统,提前问清楚用血的所有要求,以免像他这样被手续卡住,耽误用血。
当然,无论如何,无偿献血还是应该鼓励和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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