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短视频平台账号“平****”所有者张某,为博取流量,对异地涉未成年人校园霸凌事件视频进行二次创作,通过拼接素材方式制造“本地热点”假象,扰乱网络传播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民权县网信部门依法依规对张某进行约谈,责令其删除相关信息,主动消除负面影响。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案例2

短视频平台账号“河南*****先生”所有者李某某,为博取流量,拼接外地涉水灾视频,经二次创作后发布带有本地标志性地理位置的不实信息,误导社会公众,扰乱网络传播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睢县网信部门对李某某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删除不实信息,主动消除负面影响。

案例3

自媒体账号“老**城”所有者吴某某,为博取流量,违规转载官方信息,并采用夸张、博眼球的方式篡改官方新闻标题,误导网民认知、消解官方信息权威性,扰乱网络传播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柘城县网信部门依法依规对吴某某进行约谈,责令其删除不良信息,主动消除负面影响。

案例4

短视频账号“杨*”所有者杨某,为博取流量,刻意虚假摆拍劝阻人员跳河的不实视频,扰乱网络传播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永城市网信部门联合属地及有关部门对杨某进行约谈,责令其删除不实信息,主动消除负面影响。

案例5

短视频平台账号“自**风”所有者代某某,为博取流量,发布“火车站倒闭了,以后再也听不到下一站夏邑站了”的虚假信息,扰乱网络传播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夏邑县网信部门依法依规对代某某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删除不实信息,主动消除负面影响。

案例6

短视频用户徐某发布一段310国道交通事故现场视频,并称该事故已造成5人死亡。该视频及相关言论在网络平台快速传播。虞城县公安部门第一时间启动核查机制,经查,该起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徐某擅自编造虚假信息,易引发社会恐慌,扰乱网络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虞城县公安部门已依法对徐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来源:网信商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