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贵港市、玉林市、崇左市三地警方发布公告
8月13日
贵港市公安局、玉林市公安局
崇左市公安局分别发布
《关于公开征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公告》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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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
为扎实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公安机关将在依法严惩“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传统黑恶势力基础上,重点打击网络及现实领域新型黑恶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犯罪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重点征集十类新型黑恶犯罪线索
(一)软暴力催收:
为追索债务,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进行电话滋扰、短信轰炸、曝光隐私、PS图片、跟踪贴靠、辱骂恐吓或在有关场所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散播污名等,逼迫被害人偿还欠款。
(二)恶意索赔:
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三)舆情敲诈: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集、捏造、夸大涉及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教育招生、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主体的负面或不实信息,利用自媒体、网站、短视频等途径,通过持续曝光、批量转发、扩大影响等手段要挟,以“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宣传费”等名义,迫使被害人给付财物。
(四)务工敲诈: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招工平台物色目标,应聘成功后故意制造劳务纠纷、矛盾事端,向用工主体索要“误工费”“交通费”“餐饮费”,被拒后通过滋扰闹事、言语威胁、堵门阻工、扬言跳楼等软暴力手段或以申请劳动仲裁,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等方式,迫使用工主体给付钱财。
(五)碰瓷敲诈:
利用被害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制造交通事故或虚构人身、财产被侵害假象,采取纠缠滋扰、聚众造势、曝光隐私等软暴力手段胁迫被害人给予赔偿。
(六)强迫消费: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消费,通过中断服务、限制离店、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迫被害人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服务。
(七)色情敲诈:
以地缘、亲缘等为纽带,通过网络交友软件招嫖,引诱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后以怀孕、受伤、未满14周岁等为由向被害人索要钱财,实施敲诈行为。
(八)裸聊敲诈: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及不雅视频、图像等,进而以损坏他人人格、名誉,揭露他人隐私相威胁索取财物。
(九)网络套路贷: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托网络平台媒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假借贷金额、伪造资金流水、故意制造或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债务、软硬兼施索债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十)网络暴力:
通过网络非法获取、曝光公民个人信息,以诬告陷害、恐吓威胁、侮辱诽谤、电话短信轰炸、线下滋扰等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人肉搜索”“开盒挂人”“有偿代骂”“水军滋事”“刷量控评”“挑动对立”“恶意攻击”等行为。
二、举报注意事项
(一)线索尽量写明:涉案人员姓名、户籍地、经常居住地、联系方式;犯罪发生时间、地点、作案方式、资金往来、相关证据(录音、视频、聊天记录、合同、转账凭证等)。
(二)提倡实名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安全;对举报查证属实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三)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借举报实施打击报复,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凡参与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积极退赃、检举同案人员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三、举报方式
(一)贵港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受理部门:贵港市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775-4572151
来信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建设西路558号(贵港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邮编:537100
(二)各县(市、区)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1.桂平市公安局
受理部门:桂平市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775-3323551
来信地址:桂平市西山镇教育新村(桂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邮编:537200
2. 平南县公安局
受理部门:平南县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775-7829037
来信地址:平南县平南街道朝阳大道688号(平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邮编:537300
3.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
受理部门: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775-4552200
举报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迎宾大道889号(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刑侦大队),邮编:537100
4.贵港市公安局港南分局
受理部门:贵港市公安局港南分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775-4329780
举报信箱:贵港市港南区江一路166号(贵港市公安局港南分局刑侦大队),邮编:537100
5.贵港市公安局覃塘分局
受理部门:贵港市公安局覃塘分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775-4655110
举报信箱:贵港市覃塘区林场五路(贵港市公安局覃塘分局刑侦大队),邮编:537121
特此公告。
贵港市公安局
2026年8月13日
玉林市
为扎实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公安机关将在依法严惩“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传统黑恶势力基础上,重点打击网络及现实领域新型黑恶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犯罪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点征集十类新型黑恶犯罪线索
(一)软暴力催收:
为追索债务,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进行电话滋扰、短信轰炸、曝光隐私、PS图片、跟踪贴靠、辱骂恐吓或在有关场所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散播污名等,逼迫被害人偿还欠款。
(二)恶意索赔:
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三)舆情敲诈: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集、捏造、夸大涉及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教育招生、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主体的负面或不实信息,利用自媒体、网站、短视频等途径,通过持续曝光、批量转发、扩大影响等手段要挟,以“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宣传费”等名义,迫使被害人给付财物。
(四)务工敲诈: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招工平台物色目标,应聘成功后故意制造劳务纠纷、矛盾事端,向用工主体索要“误工费”“交通费”“餐饮费”,被拒后通过滋扰闹事、言语威胁、堵门阻工、扬言跳楼等软暴力手段或以申请劳动仲裁,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等方式,迫使用工主体给付钱财。
(五)碰瓷敲诈:
利用被害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制造交通事故或虚构人身、财产被侵害假象,采取纠缠滋扰、聚众造势、曝光隐私等软暴力手段胁迫被害人给予赔偿。
(六)强迫消费: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消费,通过中断服务、限制离店、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迫被害人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服务。
(七)色情敲诈:
以地缘、亲缘等为纽带,通过网络交友软件招嫖,引诱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后以怀孕、受伤、未满14周岁等为由向被害人索要钱财,实施敲诈行为。
(八)裸聊敲诈: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及不雅视频、图像等,进而以损坏他人人格、名誉,揭露他人隐私相威胁索取财物。
(九)网络套路贷: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托网络平台,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假借贷金额、伪造资金流水、故意制造或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债务、软硬兼施索债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十)网络暴力:
通过网络非法获取、曝光公民个人信息,以诬告陷害、恐吓威胁、侮辱诽谤、电话短信轰炸、线下滋扰等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人肉搜索”“开盒挂人”“有偿代骂”“水军滋事”“刷量控评”“挑动对立”“恶意攻击”等行为。
二、举报须知
(一)线索尽量写明:涉案人员姓名、户籍地、经常居住地、联系方式;犯罪发生时间、地点、作案方式、资金往来、相关证据(录音、视频、聊天记录、合同、转账凭证等)。
(二)提倡实名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安全;对举报查证属实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三)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借举报实施打击报复,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凡参与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积极退赃、检举同案人员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三、举报渠道
(一)玉林市公安局
1.举报电话:0775-2676700
2.举报信箱:玉林市玉州区教育东路7号玉林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537000)
(二)北流市公安局
1.举报电话:0775-6512110
2.举报信箱:北流市城西二路0188号北流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537400)
(三)容县公安局
1.举报电话:0775-5316025
2.举报信箱:容县容州镇城西路1号容县公安局扫黑办(邮编:537500)
(四)陆川县公安局
1.举报电话:0775-7221876
2.举报信箱:陆川县温泉镇官田垌开发区陆川县公安局扫黑办(邮编:537700)
(五)博白县公安局
1.举报电话:0775-8211972
2.举报信箱:博白县博白镇东风北路200号博白县公安局扫黑办(邮编:537600)
(六)兴业县公安局
1.举报电话:0775-3763378
2.举报信箱:兴业县玉贵路198号兴业县公安局扫黑办(邮编:537800)
(七)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
1.举报电话:0775-2822391
2.举报信箱:玉林市玉州区教育中路687号玉州分局扫黑办(邮编:537000)
(八)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
1.举报电话:0775-2211011
2.举报信箱:玉林市福绵区玉福大道896号福绵分局扫黑办(邮编:537023)
特此公告。
玉林市公安局
2026年8月13日
崇左市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黑恶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崇左市公安局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重点行业领域乱象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实施“软暴力”催收、恶意索赔、舆情敲诈、劳务碰瓷、碰瓷敲诈、强迫消费、色情敲诈、裸聊敲诈、网络“套路贷”、网络暴力等十类新型黑恶犯罪线索。
团伙化、链条化组织容留、介绍、强迫卖淫,开设地下赌场、网络赌场,聚众赌博、抽头渔利,贩卖、运输、吸食毒品,纠集人员暴力追债、涉黄涉赌放贷逼债,长期盘踞经营、屡打不绝的“黄赌毒”合流黑恶团伙犯罪线索。
在自然资源、环境资源、林业资源等领域,非法占地、乱采滥挖,勾结他人侵占土地、山林、水域资源,非法转让、倒卖资源,破坏耕地、生态环境,暴力对抗行政执法等的黑恶团伙犯罪线索。
在边境地区组织偷渡、走私、“黑吃黑”等涉边黑恶团伙犯罪线索。
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行霸”等黑恶团伙犯罪线索。
(二)“六霸”及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村霸:
主要在农村地区活动,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通过暴力、威胁、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组织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非法骗取国家项目资金或集体土地资源,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涉黑涉恶犯罪行为。
乡霸:
在乡镇为非作歹、操控地方事务、垄断乡镇工程项目、控制乡镇公共资源;在乡村振兴、征地拆迁、土地变更确权等过程中强取豪夺、强拆强占,或者聚众影响和阻挠集体项目建设和资源开发;实施寻衅滋事、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涉黑涉恶犯罪行为。
沙霸:
在建筑用沙、石料市场,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前科劣迹人员,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垄断砂石供应,哄抬价格,强买强卖,煽动闹事等涉黑涉恶犯罪行为。
矿霸:
在矿产等自然领域,纠结社会闲散人员、前科劣迹人员,以暴力手段强占资源,垄断矿产市场,实施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征地强拆、强揽工程、煽动闹事等涉黑涉恶犯罪行为。
街霸:
在城镇街道、商业街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或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伙,采取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打架斗殴、强拿硬要、暴力讨债、操控“黄赌毒”、强收保护费、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涉黑涉恶犯罪行为。
市霸:
盘踞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物流园区等重点行业或区域,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垄断经营、打压竞争对手、操控行业经营、非法讨债及收取保护费、进场费等涉黑涉恶犯罪行为。
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党政机关干部、基层干部、执法司法人员、行业监管人员包庇纵容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充当黑恶霸痞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失职渎职、利益输送等。
(三)组织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线索
重点征集黑恶势力、社会闲散人员胁迫、利诱、唆使、招揽未成年人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盗窃抢夺、敲诈勒索、帮凶讨债、网络违法等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利用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特点实施非法牟利行为,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破坏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操控、裹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须知
(一)举报线索应尽量写明涉案人员姓名(绰号)、户籍地、经常居住地、联系方式,以及犯罪时间、地点、作案方式、资金往来及相关证据(如录音、视频、聊天记录、合同、转账凭证等)。
(二)提倡实名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等情况严格保密,并保障举报人的安全,凡对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三)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或者夸大事实,不得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凡参与上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积极退赃、检举同案人员的,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举报方式
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进行举报,电话举报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至2027年7月31日。
(一)崇左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
0771-7835900
举报信箱:
崇左市江州区石景林路8号崇左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532200)
举报电子邮箱:
czxzdhb@126.com
(二)扶绥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
0771-7530331
举报信箱:
崇左市扶绥县新宁镇空港大道8号扶绥县公安局扫黑办(邮编:532100)
举报电子邮箱:
fsgaj7530331@163.com
(三)大新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
0771-3623198
举报信箱:
崇左市大新县安平大道188号大新县公安局扫黑办(邮编:532300)
举报电子邮箱:
xzdd513@163.com
(四)天等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
0771-3521151/3531108
举报信箱:
天等县天椒大道68号天等局公安局扫黑办(邮编:532800)
举报电子邮箱:
tdxgaj@163.com
(五)宁明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
0771-8688567
举报信箱:
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东293号宁明县公安局扫黑办(邮编:532500)
举报电子邮箱:
nmxgajxzdd@163.com
(六)龙州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
0771-8811833
举报信箱:
龙州县丽江路18号龙州县公安局龙州县扫黑办(邮编:532400)
举报电子邮箱:
lzxgaj8815510@163.com
(七)凭祥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
0771-8520896
举报信箱:
凭祥市北大路69号凭祥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532600)
举报电子邮箱:
119672540@qq.com
(八)崇左市公安局江州分局
举报电话:
0771-7826168
举报信箱:
崇左市江州区滨江路1号崇左市公安局江州分局扫黑办(邮编:532200)
举报电子邮箱:
jzbg7820191@163.com
特此公告。
崇左市公安局
2026年8月13日
编辑:李慧婷 杨方春
校对:曾艳
责编:唐秋艳
值班编审: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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