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最高罚款1000元”条款,引发广泛社会关注。

维护市容整洁有序,重罚不文明行为,体现了东莞强化城市治理的决心。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废弃物等问题,仅靠劝导和道德呼吁收效甚微。适度提高违法成本,罚到这些屡教不改者“肉疼”,不失为立竿见影的有效之策。

随地吐痰是个老大难问题,“人人喊打”,却一直找不到很好的治理办法。东莞这一次新修订的管理条例,也再次触及了当下城市治理的一个普遍难题,即道理人人皆知,城市的清洁有序需要每个人的自律与克制,但总有个别人习惯我行我素,不愿被管束,不愿“严于律己”。

这个时候,法规制度恰如一道“紧箍咒”,在关键时刻推一把、管一程,或许会让人多一些敬畏,多一些戒惧,多一些边界,而不再随地吐痰,不再擅自占道,不再在建筑物、树木上随意涂写、刻画。

有规才有范,行为边界清晰了,越线代价明确了,久而久之,良好习惯才有可能在日复一日的遵守中渐次养成。而城市的文明水平,也会在严管中不断得到提升和完善。这中间,也是一个良性互动的过程。

当然,罚款从来不是目的,而是手段。一个城市的文明进阶,不能指望毕其功于一役,既需要严管形成的“硬约束”,也离不开长期涵养的“软习惯”,二者缺一不可。

严管之外,还要有包容。值得肯定的是,东莞此次新修订的《条例》并非单向度的“以罚代管”,而是兼顾了治理的温度与人性化。比如对流动摊贩实行疏堵结合,划定集中经营区域;为环卫工人设置专门的关爱条款;对轻微违法和初次违法实行免罚或轻罚。

从更深层次看,随地吐痰等行为,既是长期养成的卫生习惯问题,也往往与公共设施配套的便利性直接相关。如果街头垃圾桶密度不足、公共厕所布局不够合理,单纯依靠罚款来“堵”,效果必然有限。治标更需治本,要让每位市民都能方便地找到文明行为的出口。

此外,如何确保执法尺度统一,避免选择性执法,如何防止基层执法中因自由裁量权过大而引发矛盾,如何避免因取证困难而导致“法不责众”从而消解法规的严肃性等,都是必须正视的现实课题。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公正执行,唯有阳光透明、一视同仁,才能行稳致远。

当下国内很多城市其实都有“随地吐痰可罚款”的规定,但在现实中,严格执行的例子并不多。这当然与市民文明素质普遍提高了有关,但也提醒我们,执法操作难度大、成本高,也是现实问题。

无论如何,城市文明的提升、市容市貌的改善,不能只靠“管”,也不能都交给时间,而是法规治理、社会涵养和素质提高共同作用的结果。说到底,要让整座城市更加卫生,还是需要每一位市民共同的努力。

胡栖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