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通行
礼让是前提
规则是底线
一次心存侥幸的抢行
一次疏忽大意的不避让
看似只省了几秒
却会在瞬间引发事故
案例一:转弯未让直行,负主责
事故前,周某驾车搭载李某沿Y215线西侧由北往南方向行驶在前,谢某未按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车沿Y215线西侧由北往南方向行驶在后,于覃塘区大岭乡龙马小学路段,周某驾车在前左转弯时未提前开启转向灯,谢某驾车在后未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导致上述车辆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周某、谢某受伤及上述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谢某未按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周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转弯时未提前开启转向灯。综合分析,谢某承担主要责任,周某承担次要责任,李某无责任。
案例二:变道意观察,负全责
8月1日11时16分,在国道209线覃塘区段3684公里0米处,韦某某驾驶桂R02***D大型客车变更车道驶入主路时未注意观察,致使车辆刮碰韦某驾驶的桂R07***D大型客车,造成上述两车损坏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韦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
综合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认定本次道路交通事故:韦某某承担全部责任,韦某无责任。
划重点
驾车转弯、变道记住这三点
提前减速,观察到位
接近路口要减速,转弯时遵循“一停二慢三通过”,确认安全再实施。
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哪怕直行车辆还远,也别心存侥幸。你眼中的“能过去”,可能就是事故的导火索。
视线受阻,更要谨慎
路边有障碍物、绿化带遮挡时,务必探头观察,确认无车再转。
转弯让直行
是基本交通规则
机动车驾驶人
驾车转弯、变道时
务必提前减速观察
主动避让直行车辆
非机动车、行人
图文:覃塘大队
采编:甘 霖、李良意
责编:莫清清
审核:甘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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