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三农雷哥。
最近有几个老铁给我发信息,一开始就说:“雷哥,据说秸秆可以燃烧了吧?”
我的结论是:不是。但是这一次却不一样了,而不一样的地方,则正是这几年来使农民感到最憋屈的一块地。
2023年8月15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开始实施。我把里面的有关秸秆的内容都看了一遍,和之前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相比,差距很明显。并不是放开了,而是改变了规则。并且修改得很实在。
01 首先要把事情说清楚,到底修改了哪里
过去对秸秆管理的是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原话非常简洁,即省级人民政府规定一定范围之内,不得进行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和落叶等废弃物的行为。
新法典中的一条是这样子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加强对秸秆、落叶等焚烧进行组织、指导和管理。
后面的才属于禁止范围。不得在人口密集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其他经省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区域和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和落叶等物质的行为。
感觉差不多吧?其实有很大的不同。我会把每一条都拆开给你看。
02 最要紧的是四个字:省级以上
我认为这条里分量最大的地方就是这里了。
划定禁止燃烧区域的权利属于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既不是城市也不是县城、乡或者村庄。
以前为什么基层的压力会很大呢?上面下达指标,一层层地往下压,在乡里害怕出现问题,所以整个乡镇都不允许烧东西;到村里面比较方便一些,在整个村子都不能烧柴火,并且要安排人员进行蹲点监控。有冒烟的地方就会受到处罚。范围就是一层层地扩大出来的。
现在的法律已经把这个漏洞堵上来了。要划定禁止燃烧区域的话,需要省级以上的部门来进行划定。下面的加码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这也就是给层层加码上了一道闸门。
03 科学精准地把第一次写进了法律
科学、精准这两个词,在过去只是文件中出现过的词语,并没有被纳入到法律条文之中。
法律条文和文件是不一样的。文件就是一种要求,而法律则是对人们的一种义务。如果用“应该”来表示的话,那么就变成了必须要做的事情了。
另外要注意的是,法律把地方各级政府派遣的任务分为三个方面:组织、指导和管理。把“组织”放在第一位。
根据我所理解的意思,并不是只有在地头上喊一声“别烧了”才算是对的。要组织、要指导、要管理起来。比起单纯的禁令来,它的责任要大得多。
还有一个小地方需要注意,在条款中出现了“规定的时间段”的字样。有时候就会有例外,这就意味着并不是每年365天都禁止。该处留有余地。
04 不要高兴得太早,在这三处地方一直没有办法使用火
我知道有的人已经开始盘算起来了。打住。
城市中心、机场周边、高速公路沿线等地方。这三个字,在法律上是明文规定的不能被焚烧。
这三者并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村里的房屋都紧挨在一起,一旦发生火灾的话后果会很严重。飞机起飞和降落的时候最容易出现的是能见度低的情况。高速公路上到处都是烟雾,追尾事故就是分分钟的事情。
还有省部级以上划定的其它地区及时间也要遵守。
因此你看,并不是一刀切,而是不能无限地往下加码,不是说这件事没有人管了。把握好分寸很重要。
05 我所关注的是后面的部分
法典中还有这样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对农业生产者进行科学处理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物的指导。
平常没有人注意到它,但是我认为它的价值大于禁止焚烧的规定。
真正让秸秆难以处理的问题,并非是农民不重视环境保护。收获了粮食之后也就那么几天的时间,下一年就要播种了,在地里有一层厚厚的土壤,把它们弄碎需要花钱,包装也需要花钱,运输还需要花钱。老人在家里耕地,搬到哪里都很难移动。
光禁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的时候,它就由土地转移到了农民的心中。
只有能够被带走、运输出去并且使用起来的地方,秸秆才由烦扰变为了有用的东西。饲料、肥料、燃料,路子都有的,缺少的就是能把这链条连接在一起的人。
三农雷哥说两句
其实看到“省级以上”的四个字的时候,我会有一点点被触动的感觉。
农民这几年憋屈在哪里呢?不在让不让烧,在于说法一年一个样,村里的也一样,乡里的又不一样,根本不知道应该相信谁。现在的法律规定好了之后就固定在那里了,谁来决定、怎么决定、什么时候开始执行,都是明明白白地写着。
心中有数要比什么都要好。
但是法条落地还要靠执行,我也不能把话说得太满。但是方向我已经确定了:由只会禁止到能够管理好,这一步走对了。
能管住空气,也要让人们能够种植土地,这才是真正的治理。
你们那边今年的秸秆都去哪儿了呢?村里面已经通知过了,请大家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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