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剐碰不想负责
转头直接开溜
五分钟后
交警即锁定当事人
8月6日,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桥路口车辆正在有序等候通行。驾驶无号牌正三轮电动车的韦某在绿灯开启后,抢行驶出过程中与一辆正在起步的小轿车发生剐碰,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事发后,韦某未停车处置,直接加速驶离现场。
小客车驾驶人随即报警,河池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金城江大队民警迅速处置,仅用时5分钟即锁定肇事驾驶人韦某。
民警多次致电韦某均无人接听,经其亲友耐心劝导、讲明法理后果。当日15时许,韦某主动到交管大队接受调查。
面对询问,韦某起初心存侥幸、拒不承认,辩称自己没有察觉发生碰撞,试图逃避责任。
办案民警播放监控画面,完整还原事故全过程:违规变道、剐蹭车辆、回头观望、驾车逃逸等细节清晰可见,铁证确凿。最终,韦某承认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
经交管认定:韦某未按规定通行,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且事发后逃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韦某处以罚款一千元,行政拘留三日。
行经路口务必遵守交通信号灯及标志标线,严禁压实线变道、强行穿插、抢行加塞。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无论损失大小,正确处置方式应当立即停车,做好现场防护,及时报警,留存证据,协商或者等待交警到场处理。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认为只是轻微剐蹭、没人发现,就选择驾车逃离现场。
一旦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即便事故本身仅造成财产损失,驾驶人不仅要承担事故责任,同时将面临罚款、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不但不能躲开麻烦,反而会让原本简单的小事故,变成性质严重的违法行为,付出更高的时间、经济与法律代价。
遵守交规、文明变道,不争一秒
遇事不逃避
有责不逃逸
才是安全出行的长久之道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宾鹏伟
内容来源:河池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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