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根据《南安市教职工调配工作专题会议纪要》《南安市关于深入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部分新升格的市直学校生源变化及师资配备情况,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市第六实验小学等3所市直小学(幼儿园)紧缺学科教师采用公开考试办法,面向全市小学、幼儿园教师择优选聘。现将公开选聘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学校及学科岗位人数

(一)小学语文5名(市第六实验小学1名、第七实验小学4名)

(二)小学数学4名(市第六实验小学1名、第七实验小学3名)

(三)学前教育2名(市第七幼儿园)

二、选聘范围

原升格校以外的全市其他小学、幼儿园教师(不含溪美、柳城、美林三个街道的市直小学、幼儿园教师和2025年9月在编的原院前小学、美林第一小学、溪州幼儿园教师),其中新任教师须在2021年9月1日前考录,外县市调入我市的教师须在2024年9月1日前调入南安,以介绍信时间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且身心健康,不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纪律审查或有问题线索尚未查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4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8月19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所载日期为准)。

(三)小学岗位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和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岗位应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和本科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学历)。

(四)每位报考者只限报考一个学科岗位,报考的岗位学科与本人当年招聘的学科岗位(以介绍信为准)和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相一致(与当年招聘公告为准),其中2019年前招聘且聘任一级教师职务及以上的,可按评审学科报考(以一级教师及以上的任职资格证书为准)。

四、报考办法

(一)报考形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委托他人报考时,应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委托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发给“报考编号单”。

(二)报考时间。2026年8月21~2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三)报考地点。南安市教育局8楼组织人事科。

(四)报考所需材料(A4纸,复印件一式一份)

1.《2026年南安市部分市直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附件1,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用A4纸打印,其中“报考编号”栏待报考时由工作人员现场填写,一式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已取得的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持有的初级、一级和高级教师专技职务任职资格证均提供)。

6.行政介绍信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以“与本人当年招聘的学科岗位和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相一致”条件报考的人员提供)。

五、考试

(一)考试形式及成绩

采用撰写教学设计与片段教学相结合或仅片段教学的形式(小学范围为南安市现行五年级相应学科教材,幼儿园范围为南安市现行大班教材),其中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审核通过人数的比例达到1:10及以上,采取撰写教学设计与片段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审核通过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10及以上,则采取仅片段教学的方式。

1.撰写教学设计。报考者根据随机抽取的教材内容进行撰写教学设计(时间为90分钟)。教学设计合格线为60分,在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选聘人数与进入片段教学环节人数1:3的比例确定片段教学人选;片段教学人选最后一名教学设计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片段教学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片段教学人选。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片段教学对象。

2.片段教学。片段教学采取片段教学和现场问答相结合的方式。报考者根据随机抽取的教材内容进行备课(时间为40分钟),再进行片段教学和现场问答(时间为10分钟以内,其中现场问答2分钟)。片段教学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选聘。

3.成绩。教学设计成绩、片段教学成绩及综合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1)教学设计成绩。采用双评制,即每份教学设计由2位评委分别打分后取平均值。

(2)片段教学成绩。片段教学结束后,由5个评委打分,成绩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即考生片段教学成绩。

(3)综合成绩。考试采用撰写教学设计与片段教学相结合的,按教学设计成绩占40%和片段教学成绩占60%合并计算。考试采用仅片段教学的,片段教学成绩即综合成绩。

(4)成绩并列处理。综合成绩相同者教龄多的优先。综合成绩、教龄皆相同者,工龄多的优先,若综合成绩、教龄、工龄皆相同,则加试一场笔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教龄、工龄以人事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中撰写教学设计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时,考试对象持本人身份证和黑色水笔参加考试(不准夹带其他材料)。

六、选聘对象的确定与公示

(一)选聘对象的确定

1.确定入围初选对象。各中心小学、市直小学、市直幼儿园的语文、数学、学前教育学科岗位报考者,分别取该中心小学、市直小学、市直幼儿园相应学科岗位考试成绩第1名,作为入围初选对象。

2.确定拟选聘对象。各中心小学、市直小学、市直幼儿园的入围初选对象,按学科岗位分别进行重新排序,按同一学科岗位选聘人数与拟选聘对象人数1∶1的比例,从本学科岗位入围初选对象考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拟选聘对象。

(二)公示。拟选聘对象名单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确定任教学校。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聘的,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组织被选聘对象,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自主选择具体任教学校。

七、其他事项

(一)入围拟选聘教师在公示期间被发现不符报考条件、取消选聘资格的,不再从其所在学校增补入围初选对象。造成岗位空缺的,直接从该学科岗位已入围初选对象中按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等额递补。报名材料造假的,由教育局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二)被选聘到的教师,原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自行解除,重新聘任为初级教师职务专技十二级(或专技十三级)。被选聘到的教师,今年提出调动、支教申请均自然失效。

(三)被选聘到的教师,第一学年为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市教育局将统筹安排到全市其他小学、幼儿园任教。被选聘到的教师放弃岗位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全市其他小学任教,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被选聘到的教师,若担任完小校级干部、中心小学或市直小学的中层干部,其职务自然解除。校级干部参加考试并入围选聘对象的,由市教育局党组按干部管理权限免去职务。

(五)同一学科岗位若涉及多个选聘学校的,由入围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优先选择选聘学校,成绩相同的,按照上述并列处理原则决定优先选择顺序。

(六)选聘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5-86367869。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在本次选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595-86367819、86367817。

附件:2026年南安市部分市直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

南安市教育局

2026年8月19日

来源:南安教育信息

编辑:尤逸群

一审:尤逸群 | 二审:黄种成 | 三审:林培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点亮

转发分享更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