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让直行
是路口通行的基本规则之一
然而
个别驾驶人
图一时之快
争道抢行造成事故
近日,江津区福润大道一路段发生一起三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造成乘车人员受伤,三车不同程度损坏。
事发时,程某驾驶小车行驶至福润大道一路口,准备右转弯,因其疏忽大意、未注意观察,未让直行车辆先行,两车在路口发生碰撞,后又与停放在路边的轻型栏板货车左侧发生剐蹭。
经查,程某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驾车通过无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
该如何正确通行?
正确方式 :
一等二慢三通过
转弯让直行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绿灯亮时,左转弯车辆应当让直行车辆先行。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应当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
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车辆应当让直行车辆先行。
右转让左转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绿灯亮时,右转弯车辆应当让相对方向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时,右转弯车应当让左转弯车先行。
让右原则
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两辆车交叉方向直行,这种情况让右侧车辆先行。
通过路口应牢记:
减速观察,停车让行!
遵守规则,安全第一!
来源:重庆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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