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切实维护平安、整洁、有序的人居环境,近期,金平区城管执法部门持续开展市容环境巡查整治行动,依法对各类占道经营、乱摆乱卖等违规行为展开集中治理。然而,在8月13日的巡查中,发生了一起流动摊贩拒不配合执法并暴力抗法的恶劣事件。目前,涉事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据了解,当日下午,小公园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在海滨路与博爱路交界处开展巡查时,发现一名流动摊贩正占用城市道路摆摊经营。经核实,该摊贩长期在小公园开埠区范围内“打游击”,多次违规占道摆卖。此前,执法人员已多次对其开展法规宣传和耐心劝导教育,但该摊贩仍屡教不改。依据《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设摊经营、兜售商品”的规定,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对其用于经营的电动三轮车予以暂扣。面对执法人员的依法处置,该摊贩不仅拒不配合,反而情绪激动,采取暴力方式阻挠执法,公然挑衅法律尊严。在执法人员遭遇暴力抗法后,属地公安部门迅速介入处置,依法将涉事人员带离现场,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执法权威不容挑战,法律尊严不容亵渎。为共同维护整洁有序的市容市貌与公平的营商环境,在此,金平区郑重提醒广大市民及经营主体:
○守法经营是基本底线。城市市容环境是城市的“面子”,更是事关民生福祉的“里子”。任何以牺牲公共利益为代价的违规经营行为,都将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惩。请广大经营主体自觉遵守《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主动进入正规市场规范经营。
○食品安全与道路安全不容忽视。流动摊贩大多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材来源不明,卫生条件堪忧,存在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同时,占道经营行为挤占公共通行空间,严重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和城市面貌。
○配合执法是公民义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每一次巡查、每一次劝导,都是为了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对于拒不配合、甚至暴力抗法的行为,执法部门将坚持“零容忍”态度,联合公安机关予以严厉打击,坚决维护执法权威和法律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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