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峙县公安局繁峙县交通运输局繁峙县委网信办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严禁非营运车辆违规拼车载客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有效防范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全面规范全县道路客运市场经营秩序,通告如下:

一、严禁非法车辆从事营运载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非营运车辆,以拼车、顺风车等名义有偿揽客、载客,严禁私自组织开展有偿客运经营活动。

二、自觉抵制搭乘非法营运车辆。广大群众要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拒绝乘坐无营运资质、无安全保障的私家车及其他社会车辆,出行优先选择正规班线客车、巡游出租车、合规网约车等合法营运交通工具。

三、强化重点路段联合执法检查。公安交管部门、交通执法部门在重点区域设置执法检查点,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对非营运车辆违规拼车载客、非法营运行为开展专项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

四、从严管理网络群组信息发布。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不得利用微信群等社交平台发布涉及非法营运的揽客引流信息,现有从事拼车、约车相关活动的群组自觉清理整改,拒不整改、继续从事非法拼车约车活动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依法从重处罚违法犯罪行为。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的,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责令停止经营,并处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全民参与共建良好秩序环境。呼吁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营运、违规组织拼车载客等违法行为,共同抵制道路运输市场乱象,维护安全、规范、有序的道路运输秩序。

投诉举报电话:

110繁峙县公安局

0350-5566966繁峙县交通运输局

0350-5523399繁峙县委网信办

举报邮箱:fsjtzhzf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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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3日

小编:李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