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是所有交通参与者的共识,然而总有部分驾驶人存侥幸心理以身试法。殊不知,酒后驾驶机动车不仅是对自身安全不负责,还会危及到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睢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曝光8月份酒驾案例,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鉴,吸取教训,自觉抵制、主动劝阻酒驾醉驾行为!

酒驾案例曝光

案例一

2026年8月5日13时40分许,张某新驾驶机动车行驶至S214省道睢县段225公里处时,被睢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酒精测试仪检测,张某新酒精含量为3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核查,张某新同时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两项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民警对张某新开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案例二

2026年8月9日13时10分许,何某芳驾驶机动车行驶至睢县睢州大道时,被睢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酒精测试仪检测,何某芳酒精含量为5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核查,何某芳同时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两项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民警对何某芳开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酒精的危害

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4、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睢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温馨提示

酒驾醉驾是违法犯罪行为,极易导致交通事故,严重危害自身与他人安全。广大驾驶人要时刻牢记红线、守住底线,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酒驾,醉驾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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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睢县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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