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商市场火源管控专项行动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商市场火源管控力度,有效防范化解群死群伤火灾风险,省、市统一开展商市场火源管控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二、整治对象
各类批发市场、大型商业综合体。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强化吸烟行为管控。重点整治商市场公共区域、经营摊位、仓储库房、后厨操作间、设备机房、地下空间等重点区域,严肃查处禁烟区域违规吸烟、随意丢弃未熄灭烟头行为,整治市场禁烟标识缺失、禁烟管控制度形同虚设、日常巡查管控缺位等问题。
(二)强化动火作业管控。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营业期间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割等动火作业,动火作业未依法执行内部审批,作业人员无证作业、人证不符,动火作业现场未落实“六必须”安全管控措施,涉及动火作业的人员密集场所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未按属地要求进行备案。
(三)强化油烟管道管控。重点整治餐饮商户油烟管道未落实定期清洗、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100kg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管道敷设或出风口贴邻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等隐患问题。
(四)强化电气安全管控。重点整治商户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线路老化破损、超负荷用电、线路未穿管阻燃保护、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隐患问题。
(五)强化燃气安全管控。重点整治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气瓶与燃气灶具连接软管长度超过2米、私接“三通”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等隐患问题。
请各批发市场、商业综合体运营管理单位对照重点整治内容于8月27日前完成隐患自查自改。对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广大群众可通过12345等渠道举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及时核查处置。
特此公告。
潮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潮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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