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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价一路走高

有人就打起了歪主意

用掺假的黄金冒充纯金去卖

想赚差价

可假的终究是假的

很快就被识破了

近日

路桥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

被告人罗某某、陈某某

双双获刑

罗某某四十多岁,没有固定工作。她以前在打金店干过,懂一些烧金技术,看到黄金行情好,就想到用掺假办法赚钱。她找来朋友陈某某商量,两人一拍即合。

今年1月,两人先买了一个足金手镯和八个足金戒指。然后罗某某动手加工,把这些首饰重新熔炼,把黄金含量控制在82%左右,做成掺假金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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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日,他们把一只重42.01克的假手镯,以每克1088元的价格卖给了某珠宝店,到手4.5万余元。第二天,又把两个总重25.525克的假戒指,以每克1095元卖给同一家店,又得了2.7万余元。

店老板娘说,当时她只是用火烧法简单验了一下,没看出问题。后来送到大店做专业检测,才发现三个金饰都不纯——手镯含金量84.89%,两个戒指只有81.09%。按当时的回收价算,这家店实际损失了1.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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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ai生成

接下来的四天里,两人又用同样的手法,把另外5个假戒指分别卖给另外好几家金店,一共骗了1.7万余元。

1月28日,他们带着一个重13.2克的假戒指,到一家珠宝店准备再卖,结果被当场识破。后经鉴定,这个戒指含金量只有74.59%。案发后,两人主动退赔了所有受害店主的损失,并取得了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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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后认为,罗某某和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用假金饰骗钱,数额较大,已经构成诈骗罪。考虑到他们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和退赔情况,法院最终判罗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判陈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当前黄金交易持续活跃,法官特别提醒经营者和市民:在买卖黄金等贵重物品时,务必借助专业仪器进行精准检测,切勿仅凭火烧、肉眼等传统经验判断,以免掉入掺假陷阱,蒙受经济损失。

来源:台州政法 路桥法院 王令玉 浙江法治报记者 陈贞妃

小编:路小畅 审核:舒克 监制: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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