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门江海区一家灯具企业的社保通知在网络引发热议。这家本地用工五十余人的工厂,管理层、办公室人员正常缴纳江门本地职工社保,而绝大多数车间老员工,即便已经在岗五六年,长期处于零参保状态。
面对社保全员参保的监管压力,企业没有依法补齐职工五险,反而拿出一套变通方案:给在江门上班的车间员工购买深圳四险,仅包含医疗二档、生育、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完全空缺,要求员工自行购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还要提交缴费资料供企业应付部门核查。一纸通知,撕下部分企业钻制度空子的伪装,也暴露出劳动保障落实层面值得警惕的现实问题。
整件事件的来龙去脉,折射出部分企业的算计。过去数年,这家工厂选择性参保,只为少数管理人员缴纳社保,一线生产工人的社保权益长期悬空。
当监管收紧,强制全员参保的压力落到企业头上,如实缴纳江门职工五险意味着企业要承担大额社保单位部分支出。为压缩用工成本,企业想出异地参保的歪招:员工人在江门工作,劳动关系归属本地企业,却跨城市购买残缺的深圳四险。
职工养老保险是职工社保的核心,企业直接甩锅给员工,让工人自行缴纳待遇更低的城乡居民养老,试图用两套完全不同的社保拼凑出“参保完成”的假象,拿员工个人缴费记录糊弄社保稽查。更值得警惕的是,同类操作并非孤例,当地另有劳动者爆料,企业也曾提出购买异地社保的方案,员工拒绝之后,公司便通过取消加班等方式变相施压,用管理手段打压维权员工。
- 从法律层面看,这套操作每一步都触碰法律红线。按照《社会保险法》,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在实际工作地为劳动者缴纳完整职工五险,属地参保是硬性原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面向无就业群体,绝对不能替代职工养老保险。
职工养老保险由单位承担大头、个人缴纳小部分,累计缴费年限直接关系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城乡居民养老全部由个人出资,养老金待遇差距巨大。企业把本该自身承担的养老义务转嫁到劳动者身上,即便员工自费交了居民养老,也不能免除企业缴纳职工养老的法定义务。
所谓深圳四险,医保绑定深圳社康,员工在江门本地就医报销受限;一旦发生工伤,工伤认定、理赔流程需要跨城市办理,劳动者维权成本陡增。企业要求员工提供个人居民养老缴费记录,本质是弄虚作假,企图用残缺参保应付监管检查。
企业看似找到了“省钱捷径”,实则是把风险全部转嫁给底层劳动者。很多一线工人工龄长达五六年,这么多年没有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工龄无法换算成养老待遇。等到临近退休,才会发现多年工龄白白消耗。医保异地使用不便、工伤理赔繁琐,失业金异地申领手续复杂,都是实实在在的现实困境。面对不合理方案,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顺从,则自身长远保障受损;拒绝,则可能遭遇降薪、取消加班等变相打压,劳动者陷入两难境地。
社保制度的初衷,是为劳动者构筑兜底保障,是法律赋予打工人的法定权利,不是企业可以随意取舍的福利。监管的制度条文,不能仅仅停留在纸面,要穿透企业花式变通的伪装,识别这类异地残缺参保、用居民社保顶替职工社保的规避手段。
对于劳动者而言,应当拒绝企业的违规方案,留存通知、工资条、考勤记录,通过劳动监察、税务社保征收渠道,主张补缴历年职工社保。
企业追逐利润无可厚非,但不能以牺牲劳动者的基本社会保障为代价。当部分企业挖空心思打政策擦边球,就更需要监管精准发力,堵住异地参保规避义务的漏洞,让社保强制制度真正落地,不让劳动者的养老医疗保障,沦为企业压缩成本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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