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压实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据平台预警线索开展核查处置,对131家经督促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依法撤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释放建筑安全严监管的明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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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处置线索来源于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预警信息,由太原市住建部门开展实地核查,并对涉事企业开展督促整改工作。经过整改之后,山西大庄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131家企业依旧不满足法定安全生产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相关规定,省住建厅作出决定,即日起撤销上述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企业开展施工作业的法定准入凭证,企业取得许可之后,必须持续保持对应的安全生产条件,保障施工现场人员与工程安全。近年来,山西持续强化建筑行业批后动态监管,依托全国监管平台开展风险预警,通过属地核查、限期整改、依法处置的闭环流程,倒逼企业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对整改之后依旧无法达标企业,坚决实施许可撤销,从源头防范化解工程领域安全风险。

主管部门提示,被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再具备从事建筑施工作业法定条件,不得继续承接新的工程项目。省内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对照安全生产标准,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常态化自查安全生产条件,及时化解各类安全隐患。各级住建部门也将持续用好平台监测、现场检查等手段,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维护公平有序、安全可控的建筑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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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山西省住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