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在政府划定的禁限时段禁限区域开展露天烧烤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致全市餐饮经营单位的一封信》,依据8月15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面向全市所有餐饮经营主体明确规范、划清红线,全面规范餐饮选址、设备安装、日常运维全流程,全力整治餐饮油烟污染,守护潮州蓝天碧水和群众宜居环境。
此次公开信以“倡议+刚性规范”相结合的方式,向广大餐饮经营者明确全链条环保经营要求。公开信首先划定餐饮选址绝对红线,明确三类区域严禁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项目,从源头杜绝新增污染隐患。具体包括:居民住宅楼全域、无专用排烟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与居住层直接相邻的商业楼层。
在硬件设施规范方面,公开信要求所有合规选址的餐饮门店,必须配套安装与经营规模匹配的油烟净化设施,杜绝使用参数虚标、处理能力不达标的劣质设备。所有油烟需经净化处理、通过专用烟道达标排放,严禁油烟直排、乱排,确保废气排放符合国家、地方环保标准。
日常经营运维方面,公开信提出常态化管理要求。各餐饮经营单位需保障油烟净化设施营业全程正常开启、稳定运行,坚决杜绝“装而不用”“间歇性关停”等侥幸行为。同时需定期开展设备清洗、检修、耗材更换,规范建立运维台账并留存不少于一年,实现油烟治理常态化、标准化、可追溯。
针对露天烧烤问题,公开信明确,严禁在政府划定的禁限时段、禁限区域开展露天烧烤,禁止为露天烧烤经营提供场地。各商户需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持经营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杜绝占道经营,维护良好市容秩序。
与此同时,公开信清晰公示各类违法行为的精准处罚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餐饮单位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净化设施或油烟超标排放,将处5000元至5万元罚款,拒不整改将停业整治;在禁设区域违规开设油烟餐饮项目,拒不改正将被责令关闭,并处1万元至10万元罚款;违规开展或提供露天烧烤场地,将依法没收工具及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罚款,拒不整改将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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