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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去年10月1日起施行,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今天(8月31日)从2026年上海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上获悉,今年截至7月底,上海已有330余件举报案件获得奖励,奖金总额超过10万元。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协调处处长苏宗文介绍,和2020年版的《上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相比,新版《上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新版《办法》)奖励力度的提升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证据最充分、对查证贡献最大的举报获得更多奖励。新版《办法》明确,举报奖励分三个等级,最高的一级举报奖励,根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符合情况,给予罚没款金额3%—5%的奖励,不足3000元的给予3000元奖励;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以法院刑事判决书中确认的罚金、没收财产总额为基础,在此前奖励标准基础上再上浮1%计算奖励金额。

第二,加大了对涉及学校(含托幼机构)、养老机构供餐问题的举报,以及对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制售有毒有害或者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的举报的奖励力度。新版《办法》明确,这类举报可在此前奖励标准基础上再上浮50%计算奖励金额。

第三,鼓励“深喉”站出来。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相关知情人员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内部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符合条件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的奖励标准的2倍计算奖励金额。

新版《办法》对“内部举报人”的定义更清晰,覆盖了更广泛的知情人员。根据新版《办法》,内部人员是指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相关知情人员是指在一年内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与企业存在业务联系以及企业临时聘用的人员等。

近期,通过内部举报,市场监管部门迅速查处了一起涉及存放大量过期食品原材料的案件,内部举报人将获得双倍奖励。还有一起篡改过期原料标签的案件,也是通过内部举报被发现查处。

积极的社会共治,有力护航了上海的食品安全。2025年,全市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系统共受理登记食品类投诉举报345089件,比2024年增加了7.7%。其中,记录为“食品安全问题”的有152935件,占总量的44.3%,体现出公众监督的精准度。上海持续发挥社会监督员、社会志愿者、消费者、从业人员和社会自治组织等的作用,推动完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网。2025年,上海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办理食品安全举报奖励761件,发放奖金23.41万元。

原标题:《今年前七个月食品安全举报超300件,奖金超过10万元》

题图来源:陈玺撼摄

来源:作者:解放日报 陈玺撼